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制度【最新6篇】

时间:2023-04-24 09:06:15 | 来源:语文通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6篇《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制度》,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员工聘用制度 篇一

一、人员录用政策及程序

(一)企业人事录用的目的。

一、企业人事录用源于以下八种情况下的人员需求:

(一)缺员的补充;

(二)突发的人员需求;

(三)为了确保企业所需的专门人员;

(四)为了确保新规划事业的人员;

(五)当企业管理阶层需要扩充之时;

(六)预选企业的经营者之时;

(七)企业对组织有所调整之时;

(八)为了使企业的组织更具活性化,而必须导入外来的经验者时。

二、企业人事录用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一)招聘员工的部门在确认并无内部横向调职的可能性后,向人事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表,并附上需招聘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的资料可通过工作写实和经验座谈的方法获得。

(二)人事部详细审核申请职位之工作性质、等级等事项。如同意其申请,应先在本企业内刊登招聘广告,当确定本企业其他部门并无适当人选时,方可在企业外部刊登广告,并应及时将信反馈给用人部门。

□ 招聘方法

人事部刊登外部招聘广告时须注意以下数点:

1.广告设计应突出企业徽志;

2.须依据用人部门提供的职位说明书拟定广告的内容;

3.广告设计须使用鼓励性及刺激性用语;

4.广告须说明征聘的岗位、人数及所需的资格条件,并注明待遇;

5.如需招聘科技人员,宜在学术性较浓的报纸刊物上刊登广告;其他类别人员的招聘也须如上有针对性地利用新闻媒介,为企业节省开支。

□ 初步甄选

(一)求职表是企业初步甄选的手段之一,目的在于获取应聘人员的背景信息,对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二)初步筛选性会见在应聘人员填写求职表时进行。

(三)就业测试

1.就业测试是初步甄选的最后一个环节;

2.对于技师、工匠、打字员、速记员等类人员,由于其所担任工作属技术性工作,故应进行实地操作测试;

3.对于高级职位之职务,非由博学多能之士无法担任,此类人员可用审查其著作、发明,或核查其学历、经历,以鉴定其资格。

□ 面试的准备

(一)组成面试遴选小组

面试遴选小组成员由以下三方人士组成:

1.用人部门代表。

2.人事部专门人员。

3.独立评选人。独立评选人应对该职缺的工作有深切了解及有密切工作关系。

(二)面试方法采取合议制面试(也可采取阶段制面试),用人部门主管的意见起决定作用,遴选小组其他成员的意见起参谋作用。

(三)根据招聘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设计面试评价量表。

面试评价要素共分以下十九项:

1.仪容;

2.人生观、社会观、职业观;

3.生活设计;

4.人格成熟程度(情绪稳定性、心理健康与心理掩饰性等);

5.个人修养;

6.求职动机;

7.工作经验;

8.相关的专业知识;

9.语言表达能力;

10.思维逻辑性;

11.应变能力;

12.社交能力;

13.自我认识能力;

14.支配能力;

15.协调指导能力;

16.责任心、时间观念与纪律观念;

17.分析判断能力:

(考察其应变能力及决策能力)

(五)面试场所的选择与环境控制

1.面试环境应保持安静舒适;

2.面试考官的位置应避免背光;

3.被试的位置避免放在房子中央;

4.面试过程中人员不能随意走动;

5.面试过程中不要被打断。

(六)对初试合格的应征者函邀面试。

□ 面试的实施及结果反馈

(一)面试过程中,面试遴选小组成员应填写面试记录表,表明对应征者的评语及结论。

(二)全部面试结束后,遴选小组成员应讨论对各应征者的意见。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

一致结论时,由用人部门代表拍板。评价结果应填写在面试结果推荐书上,送达用人部门主管及人事部备案,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

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二

1 .实行全聘制,采取逐级聘任、签约办法

( 1 )副总经理、三总师的聘任,由总经理提名推荐,董事会集体研究考察,由总经理聘任;

( 2 )部门负责人(经理)的聘任:

1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副总经理或三总师提名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德、勤、绩综合考察确定后,由分管副总经理聘任并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后上岗;

2 )部门副职的聘任,采取部门正职提名推荐的方法,报总经理室认可确定,副职与正职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后由正职聘任上岗。

( 3 )部门工作人员的聘任: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及年度工作目标,合理提出一人多岗的岗位设置及人选建议,总经理室按其专业职能确定后,由部门负责人与职能人员签订仁岗合同后上岗。

( 4 )直属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部经理,分别由股东单位和职能部门联合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由总经理与其签订年度目标管理或项目管理责任书后聘任上岗。

2 .聘期和待遇

聘期(指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职能人员)原则上一聘五年,聘期届满,经考核。胜任工作者可继续聘任。受聘后按企业规定新任职务,确定其相应的职务等级和职务工资

3 .解聘条件和待遇

( 1 )受聘期间调出本公司,自行解聘,按现职务工资等级介绍给调入单位

( 2 )聘期届满,基本称职的。因企业调整等原因不再续聘。除保留其最后受聘时的工资等级外,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安排新工作后,其职务、特别待遇按新岗位确定。

( 3 )在聘用期间,工作失误造成较大信誉、经济损失或考核得不到本部门的多数人员拥护,或表现较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认为其不称职的,给予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最后受聘时的工资待遇,如重新聘用,按新岗位确定待遇。

员工聘用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返聘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酒店辞退、淘汰的;

二、离职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

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

四、在店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

五、经部门申报酒店领导批准的。

六、返店员工向酒店提出申请的。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店的录用。

第四条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示具体意见。

第五条主管(含主管)以下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资经理报批总经理。

第六条副经理及经理级人员离职重新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报批-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上岗前要进行全面体检(耒阳市收生防疫站办理健康证);

第八条上岗后,如是在原岗位工作,需要一个月试用期;如在新的岗位则需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通过考试合格持予以转正。

第九条凡离职人员二次入酒店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酒店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

第十条返店员工至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手续按新员工进店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返店一次的员工,如再次离店,则不再接受其返店。

第十二条原则上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自动旷工3天解除合同的员工等永不录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三条对要求重返酒店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以书面文件向酒店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经理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送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部

二0xx年四月二十日

员工聘用制度 篇四

一、总则:优秀人才是企业成功的一大要素,设立严格的招聘制度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任人为贤,不避亲疏。要求聘用的人员外表端庄,皮肤较好,口齿伶俐,好学上进。

二、聘用标准:符合本市劳动管理部门劳动力管理条件,根据本企业的岗位需要,凡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美容、美发、足疗、保健服务工作的应聘人员。

三、聘用条件:凡报名应聘人员,应年满18周岁以上,均应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从业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

四、试用期:所有入选员工都必须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接受本店的工作培训,一周内熟悉本企业产品的使用、设备使用、价目表、水电设施和管理制度。在试用期内如欲终止合作,须提前3天通知,无工资。试用期满后,合格者与本企业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

五、培训考核合格成为本企业员工,执行本合同,遵守公司所有规章制度。

六、辞退或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须提前30天写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交回公司物品,结清账款方可离职(有培训费的培训费不退)。如本企业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不满意或员工健康情况对营业有影响,本企业有权辞退,办理辞退手续,结清账款。如属严重违反本企业规章制度被开除的,一律不结算工资,另根据情节追究责任。

七、考试:应聘人员须由店长(经理)面试、笔试、口试、技术手法等进行综合素质的考核。

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切实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聘用方式:

1、确定招聘计划: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确定招聘计划。

2、确定任职资格: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对象岗位职责。

3、采取外部招聘方式:出现职位空缺需对外招聘人才时,科室上报招聘计划至中心委员会及中心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从社会中选拔人员。

4、招聘方式可采用公开招聘、个人推荐等方式进行。

5、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由办公室协助用人科室安排入职前培训,使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6、转正:试用期满xx个月考核合格者,经中心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聘用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一聘用,实行年度考核,三年考核合格可续聘。

2、聘用人员的待遇按聘用年限、岗位性质和绩效情况,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

3、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交纳的方式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所有聘用人员加入本单位工会成为会员,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5、所有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满xx年以上(含xx年),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且考核合格者,经中心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享受同岗同酬(等同于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待遇。

二、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聘用人员的考核和薪资管理。

三、薪酬结构

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奖金和其他津补贴(即降温费和烤火费)六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原则上为xx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资每月xxx元(其中包含卫生费即妇女费、学历工资、职称工资以及防疫津贴),适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的“五险一金”,该费用包括在工资中。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以进入单位工作当月起计算。具体标准为:试用期满后,每年考核合格,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按每年增加xx元的标准加薪直到满xx年。对在单位特殊岗位的聘用人员,经中心委员会研究另行确定。

3、学历工资:中专学历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加薪xxx元;第一学历为中专学历,后经考试获得大专学历且官方认可,并能提供官方认可的证明,将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xx元;第一学历为中专或大专学历,后经考试获得本科学历且官方认可,并能提供官方认可的证明,将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xx元。

4、职称工资:取得初级(士级)职称的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加薪xxx元;经考试获得师级职称并将证书复印件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xx元;经考试获得中级职称并将证书复印件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400元。

5、奖金: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贡献。奖金一般体现为年终奖金,由本单位中心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

6、其他津补贴:试用期满,参照国家及妇联相关规定发放烤火费、降温费及妇女费。

四、工作纪律

请假程序:所有人员请假须写请假条,假条报办公室保存并登记备案,1天以内(含1天)由科主任批准,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3天之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任批准,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3天以上报书记、主任批准(科室安排好工作),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事、病假期及其他特殊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人员假期结束后,上班时必须到办公室进行销假登记。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以电话形式请假,如有突发情况来不及请假,请假人员可电话联系科主任/分管领导/本单位主要领导口头请假,当天由同事按请假程序代请假,并将请假单交至办公室存档备案。员工若无特殊情况,以电话方式请假视为无效请假,按旷工处理。

产假: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xx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xx日,符合江西省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将至少可休xx日产假。

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x年不满x年的,年休假x天;已满x年不满2年的,年休假x天;已满xx年的,年休假x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安排临时加班或值班,按国家规定予以补休。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职责

应用预防医学等相关理论、技术,结合工作岗位的实际,履行职务,完成指定的具体业务工作,制定和执行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六、聘用人员考核

1、根据“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科室必须承担本科室聘人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培训等责任,加强聘用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等工作。

2、聘用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管科室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并对该同志年度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总体日常考核、纪律监督。

4。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分管科所室队负责人依据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交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以此作为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5、聘用人员每年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解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相关内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劳动者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损害单位形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5、劳动者不服从单位领导或科所室队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6、劳动者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单位团结,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的。

7、劳动者月累计迟到(早退)xx次或不履行请假手续、当月累计旷工7天者,无特殊情况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xx天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9、劳动者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受到处分的。

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单位可无条件予以解聘。

本制度自20xx年起执行。

说明:后期若有修订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聘用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一)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二)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三)试用期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导;

(五)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机;

4、尽职尽责,能与单位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经验,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等;

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

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

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

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临时性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服务职能,严格遵守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

3、认真履行后勤保障工作;

4、严格执行单位全体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5、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

第七条聘用合同签订后,单位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条单位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临时档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员应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予办公室存档,所有证件在聘用人员离职时归还。

第九条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应由本人承担部分由单位财务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关系。

(一)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三)不履行聘用合同条款的;

(四)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30天的;

(五)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单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七)违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不论是解除还是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须在归还单位财物、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担任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还应经单位审计后方可离岗,否则单位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聘用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擅自缺勤或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严格按照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聘用人员应顾全大局,维护单位整体利益,不得无事生非、造谣惑众,不得贬低、损毁单位声誉,不得参与非法组织。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未尽事宜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后另行补充完善。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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