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制度【优秀6篇】

时间:2023-04-20 08:24:41 | 来源:语文通

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处方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6篇《处方管理制度》,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处方管理办法考核 篇一

《处方管理办法》试题

科别: 姓名: 分数:

一、 填空题:

1、《处方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是( 规范处方书写)、(提高处方质量)、( 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

2、处方书写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要在修改处签医师( 全名 )并注明( 修改日期

),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 ),否则应重新开具。 3.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 斜线 )以示处方完毕。处方已达(5 )种药物且正文无空白处时可省略斜线。

4、一些临床诊断对心理产生影响的疾病或涉及患者隐私的疾病等,可使用(标准疾病)代码。某些疾病在首次门诊或急诊(不能确诊)时可写某症状待查。 5.儿童患者到急诊科或其他临床科室就诊时,要使用( 儿科 )处方。

6、医师处方时,须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用法、(用量 )、(禁忌)、(不良反应 )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7、只有(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可将麻醉药品注射剂(带出医院)使用。

8、执业医师经有关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分别在本院(开具麻、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麻、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9、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盐酸哌替定 )。 10.苯二氮卓类药物具有( )、( )、( )、镇静和催眠等作用,主要适应证(焦虑),还有失眠、惊恐发作、癫痫、酒精戒断等。

11、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

12、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要使用法定剂量单位。以(克(g))为单位时可以略去不写,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浓度)。

13、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 身体依赖性,能 成瘾癖 的药物。

14、“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使用麻Z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用量,控(缓)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 15 日用量,其它剂型处方一次不超过 7 日用量。

14、麻Z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每张处方的注射剂不得超过 当日 常用量,片剂,糖浆剂,酊剂不得超过 3 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 天。

15、麻Z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 红色 ,右上角标注

―麻‖、―精一 。处方必须保存 3 年。

16、常用疼痛的评估方法有 、 和

二、选择题:

1、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于( B )实施。 A. 2007.1.1 B. 2007.5.1 C. 2007.4.1 D. 2007.10.1 2.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 C )原则。 A. 安全、经济 B.安全、有效 C. 安全、有效、经济 D.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3、西药和中成药( B ),但要保证能在一个药房取出处方所列的全部药品。 A.必须分别开具处方

B.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4、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C )种。 A. 3 B. 4 C. 5 D. 6 5.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 C )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A.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B.药品监督管理局 C.执业地点 D.医院

6、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B )种。 A.1 B.2 C.3 D.4 7.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经处方医师在“诊断”栏注明有效期限的不得超过( B )天。 A.2 B.3 C.5 D.7 8.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D)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 B)日用量。 A.1 B.3 C.5 D.7 9.为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C)日常用量。 A.1 B.2 C.3 D.5 10.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B)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并限制其处方权。 A.2 B.3 C.4 D.5 11.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B)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A.1 B.2 C.3 D.4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20 10:15 12. 医师开具处方不能使用( D ) A. 药品通用名称。 B. 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C. 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 D. 药品的商品名或曾用名。 13.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要在( B)栏注明理由。

A.处方空白处;B.临床诊断;C.处方底部(处方后记)。

14、我院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次处方量不得超过(A )日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经处方医师在临床诊断拦内注明理由后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至( B)日用量。 A.7; B.14; C.3。

15、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C )日常用量。

A.3; B.7; C.1。

16、盐酸哌替啶处方均为(C)次常用量,药品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A.3; B.7; C.1。

17、为门/急诊一般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D)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B)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A )日常用量。 A.3; B.7; C.5; D.1。

18、布桂嗪为中等强度的镇痛药,对皮肤、黏膜和运动器官的疼痛有明显抑制作用。属第( A )阶梯镇痛药。 A.2; B.1; C.3。

19、 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是(A C):A.二氢埃托啡;B.吗啡;C.哌替啶。

三、简答题:。

1、对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如何处置? 2.药师调剂处方时的四查十对

3、药师应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处方管理办法》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1. 规范处方书写,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2全名、修改日期、两处;3斜线、5;4标准疾病、不能确诊;5儿科; 6适应证、用量、禁忌、不良反应;7长期、带出医院;8培训、合格;9即释、盐酸哌替定(度冷丁);10抗焦虑、抗惊厥、肌肉松弛;11即释;12阿拉伯、克(g)、浓度。

二.选择题:1 B;2 C;3 B;4 C;5 C;6 B;7B;8D 、B;9 C;10 B;11 B;12 D;13 B;14 A 、B;15 C ;16 C;17 D、B、A;18 A;19 A、C。 三.问答题:

2.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开具处方时,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并且应当要求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3、 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癌症疼痛治疗有五项基本原则: (1)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芬太尼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可依患者不同病情和不同需求予以选择。

(2)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轻度疼痛:首选第一阶梯非甾体类抗炎药,以阿司匹林为代表; 中度疼痛:选弱阿片类药物,以可待因为代表,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 重度疼痛:选强阿片类药物,以吗啡为代表,同时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两类药合用可增加阿片药物的止痛效果,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

三阶梯用药的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类药等辅助用药。 (3)按时用药:是指止痛药物应有规律地按规定时间给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时给予。使用止痛药,必须先测定能控制患者疼痛的剂量,下一次用药应在前一次药效消失前给药。患者出现突发剧痛时,可按需给予止痛药控制。

(4)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明显个体差异,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即是正确的剂量。选用阿片类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到缓解疼痛又无明显不良反应的用药剂量,即为个体化给药。

(5)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应注意监护,密切观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4. 如患者突发性疼痛反复发作,需根据个体耐受情况不断调整追加药物剂量,增加药物幅度一般为原用剂量的25%~50%,最多不超过100%,以防各种不良反应特别是呼吸抑制的发生。对于因其他辅助性治疗使疼痛明显减轻的长期应用阿片类患者,可逐渐下调药物剂量,一般每天减少25%~50%,药物剂量调整的原则是保证镇痛效果,并避免由于减量而导致的戒断反应。当出现不良反应而需调整药物剂量时,应首先停药1~2次,再将剂量减少50%~70%,然后加用其他种类的镇痛药,逐渐停用有反应的药物。

四、问答题(10分×4=40分)

1、你如何理解止痛药物“天花板效应”?哪些阶梯药物会有“天花板效应”?

2、在癌症疼痛治疗中,为什么说口服给药方式是最佳途径?

3、患者口服吗啡后出现恶心时应如何处理?请详细说明。 4. 简述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5. 简述疼痛治疗初期药物剂量调整过程?

一.单项选择题(20分)

1、老年人和儿童在应用抗菌药时,最安全的品种是(

):

A. 氟喹诺酮类

B. 氨基糖苷类

C. β—内酰胺类

D. 氯霉素类

2、亚胺培南、美罗培南等青霉烯类抗菌药主要用于(

):

A. 革兰氏阴性产酶菌

B. 革兰氏阳性产酶菌

C. 真菌

D. 支原体

3、对产生超广谱β–内酰胺酶的细菌感染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宜首选_________类抗生素。 A. 碳青霉烯类

B. 氯霉素类

C. 大环内酯类

D. 氨基糖苷类

4、引起医院内感染的致病菌主要是(

):

A. 革兰阳性菌

B.革兰阴性菌

C. 真菌

D. 支原体

5、在细菌所引起的医院内感染中,以﹍﹍﹍感染在我国最常见。

A. 尿路感染

B. 术后伤口感染

C. 肺部感染

D. 皮肤感染

6、抗菌药物的选择及其合理使用是控制和治疗院内感染的关键和重要措施。不符合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原则的是(

): A. 病毒性感染者不用

B. 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使用抗生素 C. 联合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

D. 发热原因不明者若无明显感染的征象可少量应用

7、下列哪种手术宜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A. 疝修补术

B. 甲状腺腺瘤摘除术 C. 乳房纤维腺瘤切除术

D. 开放性骨折清创内固定术 8.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MRSA)的治疗应选用(

):

A. 青霉素

B. 头孢拉啶

C. 头孢哌酮

D. 万古霉素 9.预防用抗菌药物药缺乏指征(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的是(

) A. 免疫抑制剂应用者 B. 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的患者

C. 昏迷、休克、心力衰竭患者

D. 以上都是

10.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中属于(

)。

A.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B.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C.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D. 以上都不是 二.判断题(20分)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要求,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

) 2.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可局部滴耳。(

3.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中需要追加的情况见于手术时间长(>3小时)或术中失血量大(>1500mL)。(

4.新生儿禁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5.确定为肠球菌感染,不宜再选用头孢类抗菌药物。(

6.预防应用抗菌药物要求Ⅱ类切口的停药时间为3至7天。(

7.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抗菌药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8.头孢吡肟(马斯平)属于第四代头孢菌素,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泰能)属于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 )

9.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

) 10.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不需预防用抗菌药。 (

三.抗菌药物分类题:将右侧药物与左侧对应的所属类别画线连接。(20分) 第一代头孢菌素

阿奇霉素 第二代头孢菌素

甲硝唑 第三代头孢菌素

万古霉素 糖肽类

头孢拉定 喹诺酮类

头孢他啶 大环内酯类

奈替米星 氨基糖苷类

头孢克洛

处方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对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中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78号文件》中规定的《兽药停药期规定》等法规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兽药必须是由通过GMP企业认定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且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购进的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

二、从业人员中,至少有1名通过兽医执业兽医水平测试人员。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要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四、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药店和药架必须卫生整洁。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经营兽用中药材的,应标明产地。不购进、不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

五、建立兽药经营台帐,购货登记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2年;销售登记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无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帐一次,帐物要相符。

六、向兽药购买者说明兽药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销售处方药的,应当遵守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职业兽医开具。对已出售的兽药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兽药行政部门报告。

七、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的质量。兽药要分类保管,出库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过期药物登记造册,分开存放,明确标识,不得混放。

处方管理制度 篇三

一、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审方人员应由具有药师或主管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三、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四、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待用。

五、特殊管理药品的调节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六、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四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七、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煮煎服用方法。

八、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九、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十、处方药中的粉针,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和麻醉中药,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的药品必须凭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处方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本公司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登记记录》上。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5.2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5.3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4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2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5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5.6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章法律责任 篇五

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的;

(三)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处方,或者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按照《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医师和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擅自开具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的;

(二)具有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的药品和精神的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的;

(三)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处方的。

第五十七条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一)未取得处方权或者被取消处方权后开具药品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十八条药师未按照规定调剂处方药品,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由所在医疗机构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处方管理制度 篇六

一、已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方可按核准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开展医疗保健活动。

二、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除医疗机名称构外,处方格式的`其他项目不得做任何改动。

三、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用药,处方一般用兰、黑钢笔水书写,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须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有多个临床诊断时,“临床诊断”如写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药品的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需要皮试的药物应注明“皮试”。

五、药品名称要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也可以使用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排列;调剂、煎煮的特别要求注明在药品的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视处方完毕。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g)为单位。

七、处方当日有效。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八、处方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或乡村医生调配,并遵守调剂守则,做到(四查十对),对处方所列药品等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或不合规定等错误处方,有权拒绝调配。发付药品时应对患者(或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

九、处方应按规定时限保存1年。

十、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争议时,应保存原始证据,不得修改或销毁,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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