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优秀6篇)

时间:2023-06-23 08:42:10 | 来源:语文通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6篇《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三、责任追究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所属单位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司机安全行车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场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条公司车辆管理员是具体负责所有车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合公司生产计划部对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监督和指导所属单位各种车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

第三条开展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其目的是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条结合车辆保养、维修工作,采用日常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和气温变化情况对车辆进行换季维护检查。

第四章车辆安全检查项目

1、检查车辆整体外观情况,日常清理卫生,车辆安全设施等情况。

2、检查车辆发动机系统工作情况,查看是否有漏油、水、电、气等现象。

3、检查底盘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照明系统工作情况是否有效、齐全。

4、厂内专用车辆各系统工作情况、专业车辆安全操作项目等。

第五条除定期检查外,日常检查项目。

(1)出车前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制动是否灵敏。

(2)行驶中当车辆行驶100公里应停车检查发动机各系统的工作情况。

(3)返回后,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或维修。

第六条根据其检查的结果进行公布表扬,对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上路行驶,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安全行车规范

第七条要树立对公司财产和他人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把安全行车工作放在第一位。

第八条要保持车辆完好状态,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做到各部机件牢固、灵敏,尤其是制动部分必须可靠有效。

第九条不断提高驾车技术,能在各种复杂的路面及恶劣气候条件下安全驾驶,并且有应付各种紧急情况的驾驶技能。

第六章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考核

第十条定期开展对司机进行事故预防教育,运用正反两面事例,讲明事故的危害性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性。

第十一条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不违章、不酒后驾驶等危害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对司机安全维护常识的考核工作,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考核目标中。

第十三条考核采取年终与平时相结合结合的办法,内容包括:工作表现、敬业精神、安全行车方面的考核。

第七章车辆违章一事故报告

第十四条司机在行车途中要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行车速度安全行车。

第十五条对违反道路限速规定、乱停车、闯红灯、压线、超员、证件不全等被违章罚款的,由个人交纳罚款,公司一律不予解决报销费用。

第十六条对被电子交警违章牌照、下发违章通知书的车辆或连续违章三次以上者,公司将按照《车辆安全制度》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七条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事故的性质进行处罚。严重者除经济处罚外,造成人员伤亡的,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车辆在行车当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和生产计划部。

第十九条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时拨打报警电话及保险公司出险电话并上报公司。

第二十条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不准瞒报、违造事实、以便责任划分。

第二十一条司机未经公司及部门人员批准,私自出车造成事故应个人承担责任并赔偿车辆损失。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给予当事人警告、开出等处分。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经总经理室批准后实施。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办公室负责站里车辆调度、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办理减免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责任经济索赔工作。

二、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管理办法,并不断健全、完善。

三、业务科室因工作需要用车,须提前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全面平衡派车。

四、本站职工私人用车以及职工家属因病、因事需要用车,须经站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五、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擅自在其它地方存放。

六、车辆维修、购买部件,到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同意后再到指定地点维修和购买部件。正常维护、小修保养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大修、购买部件由处长批准。

七、汽车加油在指定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刷卡消费。没有特殊情况不再使用现金加油。每月30日到办公室登记行车里程,以便考核和掌握百公里耗油情况。

八、每月一次安全例会。根据不同时期和上级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自觉遵守纪律和法律意识;及时传达《安全简报》、《事故通报》中与交通相关的事故案例,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化管理措施,保证公司车辆每次出行的安全,保证驾驶员、押运员的人身安全,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车辆出门三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出门检查。

(一)、检查内容

1、人员资格证检查:检查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状况。

2、车辆检查:检查车辆罐槽的阀门、罐体,以及是否做到专罐专用;检查车辆状况。

3、设备检查:检查车载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危险品安全警示灯、危险品挂牌;检查GPS运行设备状况。

(二)、检查要求

1、检查驾驶员驾驶证、危运证,押运员上岗操作证。证件不齐不得上岗。

2、检查阀门是否有泄漏、严重腐蚀等现象,大盖、罐体是否完好。如发现有上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送修,经安全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专罐专用,严禁混罐装载。

3、每辆车配备一只灭火器(罐车两只),如发现使用过期或无压力的灭火器具,应立即向安全科申请调换。不得损害、擅自挪用消防器具。车辆必须配备静电导链(挂车、罐车必须配有二次接地)。

4、车顶须有安全警示三角灯,并保证夜间行驶能够点亮,车辆前后各挂危险品挂牌一块。装载过固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认真检查车内是否有残余危险品,确保下次装载、运输的安全。

5、驾驶员自觉检查车辆的制动、轮胎、大灯是否完好。

6、车载GPS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检查对讲机能否进行通话,以及监控数据的准确性。

(三)、门检要求

1、驾驶员、押运员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在出车前进行自检,并且登记签名,在出门前由检验员盖章认可后准予出行。如有出早车的,应前一天晚上就做好三检工作,由安全员事先盖章认可。

2、门检工作由安全科和调度室共同完成,安全科和调度各派两名人员轮流做好检验工作,并且盖章确认。

3、门检人员要有具备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不得包庇驾驶员,随意放行。

附加说明:

《车辆出门三检表》随车放置。保持表格的整洁完好,此表月底上交安全科,更换新表,作为安全考核依据。

如发现未做检查,擅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第二次作待岗处理。

二、车辆管理

1、建立健全部车辆的技术档案,并进行有效保存。

2、运输车辆每年进行一次静电释放测试,不达标的立即组织整改。

3、公司安全科每月不少于30%的车辆抽检,内容包括制动系统、电路系统、灯光系统等,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台帐。

4、设备管理责任到人,汽车原则按一定期限固定司机进行驾驶,责任人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由安全部门组织评定设备的保养情况和质量。

5、车辆要根据吨位的大小、使用年限、车况等因素核定百公里油耗和年 维修保养费,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6、公司车辆未经调度许可,不得私自他用,自接业务必须征得公司调度同意,否则作违章处罚。

7、危险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国家对化学危险品管理的相关法令法规及作业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三、车辆调度及业务管理

1、调度员要及时掌握各运输车辆的车况,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其修理,不得将带病车辆调度上路。

2、调度员要熟悉化学危险品的基本理化性能,掌握其运输的基本要求,配载货物必须考虑安全性和合理性,确保运输过程的绝对安全。

3、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领会、掌握交通法令法规,引导和纠正驾驶员的不良行为,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安全。

4、严肃调度令,无特殊原因,驾驶员不得拒绝出车调度令,一旦有以下行为的调度员有权作出停车10至15天、调岗、停职等处罚决定: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形象;以个人利益为重,故意挑剔、刁难、拖拉者;拒绝调度令,影响公司正常出车;坑害他人,损害客户利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影响公司利益。

5、日常调度力求公平、合理、并根据驾驶员的体质状况,科学、灵活调配,避免驾驶员驾开疲劳车。

6、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严禁化学危险品超载、超速行驶,一旦发现上述现象,调度员要及时予以制止。

7、对进行长途化学危险品运输,要选调性能良好的车辆,并选派技能过硬、责任性强的驾驶员,必要时配备二名驾驶员,保证运输途中的绝对安全。

8、建立调度日记台帐,每日及时登记当日出车情况,同时酝酿次日的调度计划。

9、总调度室负责日常业务的管理,建立业务台帐,每笔委托运输业务要及时进行登记和输入电脑,并按用车时间先后,合理调配车辆。

10、每笔业务的运送,手续要完备,各类票据保存完整,运送完毕后相关凭证要及时送交委托运输单位。

11、因我方原因,在运输途中,发生经济损失,将由我方负责赔偿。同时对发生损失的原因及时进行分析和追究。

12、调度室核算员在每月25日前完成各驾驶员当月的营运产值,并以调度员进行核对,无误后编制汇总表,报公司领导审阅。

13、当月完成的运输业务由核算员与委托部门进行核对确认,并在当月开具运输发票,进入当月运输产值。

四、车辆维修管理

(一)、基本原则

以公司利益为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遵循定点维修原则,到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维修。做到驾驶员、调度室、维修三位一体,以快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公司车辆最大限度的运营。

(二)、计划维修

1、编制公司车辆年度三保计划表,分别报送调度室、安全科,三保的车辆由业务经理具体安排时间,并通知汽修厂。当月进入二保的车辆,由公司安排。

2、汽修厂对当月进入保养车辆,必须提前对车辆进行跟踪了解,以便提前做好增添相关配件的'采购,缩短保养时间,提高公司车辆的出勤率。

3、保养车辆首先由调度室填写通知单,汽修厂根据通知内容和驾驶员的详述,确定维修项目,排定维修进度计划,如果时间超过通知单的要求时间,汽修厂必须提前通知总调度,以便提前对车辆进行调整。

4、车辆保养时间,驾驶员必须随车,每天到汽修厂上班,以便及时和维修工沟通。

(三)、日常维修

1、由调度室开具车辆维修通知,驾驶员持通知单将车辆送汽修厂。

2、汽修厂接到通知单后,马上听取驾驶员自述,作好记录,并对车辆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维修方案,如果维修时间超出调度室要求时间,应与调度室及时沟通,但是原则上由汽修厂内部调整,缩短维修时间,满足公司的用车需要。

3、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时,需更换零配件必须由驾驶员本人在车辆维修单上签名确认。

(四)、紧急抢修

1、紧急抢修车辆在运输途中突然出现的故障,紧急出动抢修车辆和人员前往故障现场的修理。

2、编制紧急抢修方案,掌握判断准确,到场迅速,修理及时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紧急抢修以公司调度室为信号令,不得随意出车,否则视违规处理。

4、编制常规故障周知卡,发给各驾驶员,明确那些一般故障应由本人自己排除,以降低抢修出车频率。

5、根据各车辆易出故障的频率,适当为车辆配置低价,易损零配件,并指导驾驶员的常规修理方法。

6、制定紧急抢修计费标准,报公司审核同意,紧急抢修次数、费用列入驾驶员经济考核。

7、每月将所有车辆的维修情况列表汇总,(注明车号、姓名、常规

维修保养次数、日常维修次数、应急抢修的抢修次数,休息费等)。分送公司经理、调度室,安全科。

五、关于轮胎管理办法

1、轮胎考核规定

外胎爆裂按进价折旧由主车驾驶员承担:外胎爆裂按进价折旧由车主驾驶员承担:1-2个月40%、3-4个月30%、5-6个月20%、7-10个月10%、11个月以后免赔。

2、轮胎处罚办法

备胎遗失按价赔偿,将轮胎偷、卖、转让他人,公司以进价的5倍给予处罚。

3、轮胎奖励办法

方向轮内外胎正常使用7万公里,其他内外胎(按进价):行驶9万公里内正常使用并至12万公里的奖5%,行驶至14万公里奖7%,行驶至16万公里奖8%。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推行,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四、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6篇《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