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时间:2023-06-08 08:25:10 | 来源:语文通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虎知道为您精心整理了7篇《超市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超市的管理制度 篇一

一、 工作态度

1. 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 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 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 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 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二、开关门营业工作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营业结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员工的行为准则

1、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上班时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

4、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保证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并保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打手机,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9、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拿货物(如纸箱、塑料桶)。

10、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五、上班时

1、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上班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聊。

3、员工不允许坐在货物上。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职处理。

5、上半时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7、若发现以上几条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六、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问经理并汇报缺货情况,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若发现过期产品未及时向经理汇报者,请自动买回。

5、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己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6、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七、收银员

1. 收银员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让。

2. 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坚决不能自己收款。

3. 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请自己回避,让其他收银员收款。

4. 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 若发现收银员少收款,轻者罚款,重者卡出。

6. 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7. 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八、卫生

1. 值日人员按时清理卫生。

2. 把卫生间,宿舍卫生打扫干净。

3. 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罚5块。

九、经理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 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 做一个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 保证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 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 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 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 负责超市的进货管理工作。

9、负责送货商,厂家进店关(如证件)。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况。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12、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3、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十、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8、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1开除者本月没有工资。

2 验货时必须两人验,两个人坚守,两个人签字,并与供应商搬货物,若发现无人搬扣5元,送货票绝对不能重复打票,若发现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3 上班要点名考勤,迟到一次扣10元。

4 下班要关机,若发现为关机者罚10元,严重者开除,

5 收银员若长短款都要赔偿。

超市管理制度 篇二

一、员工签到及请假规定:

1、员工早上需提前10分钟到岗签到,其余时间需提前5分钟到岗。如果有事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部门领导人,由部门领导人通知店长,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罚款5元,10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免当日全部工资或辞退,旷工一天,免两天工资或辞退。

2、员工病假须向店长出视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并附于本人的签到本上。病假超过3天的,须向店长请假批准。

3、员工事假须提前向店长请假批准,事后请假的视矿工处理。事假需超过两天以上者,须直接向总经理请假批准,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

二、员工工作时间及休假的规定:

1、员工实行倒班制,工作未干完的情况下,需干完工作后方可下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如遇促销活动、收货或盘点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将予以辞退。

2、员工每月休假3天,超过一天免去当月全勤奖。

三、防损防盗的规定:

1、员工必须在指定地点更换衣服。任何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超市,也不得将超市内商品私自拿出超市,否则按偷盗处理。

2、员工使用更衣箱需领导指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任何人不得在更衣箱内存放店内商品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存在的,须由店长批准,否则按偷盗处理。

3、员工平时出入超市一律走出口,并主动向划票人员出视购物小票及随身物品。

4、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商品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商品的须按商品的10倍赔偿并予以辞退。

5、员工如有偷盗商品的,按商品价值的100倍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员工在工作中,需加强店内防盗工作。如本组商品盘点超过千分之2、3将免去本组的全部奖金用于弥补商品损失,直到补齐为止。注:各组员工都该列出本组内易丢失的物品,每天清点并与库存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店长反映。

7、员工在超市吃喝商品的一律按偷盗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门组长申请接打,可在仓库接打,时间最多10分钟。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购物,购物一律在下班后方可,晚上可在下班前

10分钟内购物。员工购物一律到指定收款台交款。

3、员工不得在超市内坐着工作或休息。

4、员工不得在超市及库房内吸烟看书报。

5、员工不得空岗,如有事需要出超市需通知相关领导并在门口做好登记。

6、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饭或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

7、员工在超市及库房内不得扎堆聊天。在卖场内不得揣兜抱胸,不得依靠货架。

8、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接待亲友会客长谈。

9、员工的私人物品一律放在更衣室内或店长指定地点。

10、员工不得结伴或离岗上厕所。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处于20—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11、员工之间必须搞好团结,不得打架骂人,有事须向领导反映处理。打架骂人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五、关于服务的规定:

1、公司视供货商及顾客为上帝,员工必须尊重供货商及顾客。如有与其打架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2、任何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做好对顾客的周到服务,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解答,不准说不知道或不清楚。

3、看到顾客手拿商品时须主动给顾客拿购物筐或购物车,帮助顾客。

4、我们的原则是顾客永远是对的,员工如果被顾客投诉,一律将受到处罚或予以辞退。

超市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超市的安全管理,保障超市和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县接待旅游团队的超市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超市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

第四条超市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还需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以上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或开业。

第五条超市应制订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并每半年进行1次演练。

第六条超市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要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持证上岗。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

第七条超市要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并由取得检测资质的单位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

第八条超市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和其它疏散线路应按规定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超市应根据营业区疏散通道的面积限定购物车的数量。

第九条超市的装修、装饰及柜台、货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间的装修材料应使用不燃材料,并保证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中转库与营业厅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库房应严格按防火标准进行设置和使用。

第十条超市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不得接拉临时线路。

第十一条高层建筑的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设置在地下商场、超市内的食品加工、餐饮等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并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

第十二条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第十三条超市所用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1次自行检查,并作记录。

第十四条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安排专职人员至少每两小时进行1次消防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和整改记录。

超市的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规范超市商品管理,坚持超市商品良好的'进销存秩序,保证每月盘点误差率在可控范围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芒果KTV。

3、收银岗位设定

实行专人专岗:超市收银人员一律是经过严格培训经考核后方可上岗担任收银,其他一切人员严禁入内(超市负责人主任阶以上除外)

4、盘点日期及误差品种

4。1每月1日为固定盘点日,遇特殊假日顺延(如1月1日顺延至节后1月4日);

4。2盘点误差品种不得超过5种,盘亏盘盈相加金额不得大于100元;盘盈之商品做充公入库处理,盘亏之物品在规定品项和金额之内门市吸收超出部分超市部门负责赔偿。

5、人员培训及抽检

进入超市人员都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针对超市商品名称价格要熟记),每月5日由班主管和超市负责人对人员进行考核抽检(误差3个记警告处分)

6、商品管理及出品方式

6.1所有商品按先进先出原则摆放上架及库存,防止商品超过保质期影响质量(如有人为原因造成商品超过保质期,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人员将严厉惩处)。

6.2所有商品必需见单出货,严禁私自不经收银台就出品(水果吧台要见红单方可出品),一经发现以飞单论处(辞退)。

6.3导购在报商品品名时必须要声音宏亮清晰,避免报错。

6.4超市商品严禁以任何形式暂借,一经发现相关负责人将受到严重惩处!

7、奖励与惩处

7.1每月盘点误差超过规定之品项,超市全员记警告处分早晚班超市负责人加倍处罚;店总将受连带

处分。

7.2超市连续三月盘点误差在规定品项之内,超市全员记嘉奖。

8、制度从年月日起实施。

超市管理制度 篇五

为树立超市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规范超市类经营活动,争创文明、规范本超市,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超市合伙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超市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超市管理,接受超市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及时交纳超市各项费用。

2、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商位上经营,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不私自收银,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3、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超市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超市内销售。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国家禁令的销售商品,违者轻则罚款10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重者退出本超市。

4、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超市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者罚款500元。

5、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超市的正常交易秩序。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超市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违者罚款500元,屡劝不改则者退出本超市。

6、爱护超市设施。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超市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超市设施和水电管线。不随意挪用超市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营业房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超市申报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超市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违者罚款300元,并马上拆除。

7、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合伙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带走现金和物品,经营人员不准在市场内过夜。

8、维护超市整洁,搞好商位“三包”工作,样品上货架或上商位台面,要摆放整齐;车辆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严禁乱堆商品,乱丢垃圾杂物,瓜皮果壳,严禁随地吐痰,违者罚款200元。不准在超市内带养宠物,以及做与本超市,不适宜的其它行为。

9、善意劝阻顾客乱丢商品,严禁在超市内私拿他人财物(包括顾客随意丢弃在商位上的商品),一经发现,罚款20xx元,举报者奖励500元,屡劝不改则退出本超市。

10不准出租、转借和卖买商位。转让、搭拼商位应事前向超市管理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准经营。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后超过1个星期未开业经营的,租赁经营合同终止,由超市收回商位。

11超市合伙经营户在合同期内终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超市同意,交清各项费用,办好设施归还手续,手续齐全后方能终止合同退回押金。 12超市合伙经营户入驻时,必须填报《经营户名录表》。合伙经营户不准雇佣情况不明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用工;用工对象必须证件齐全,并由商位负责人向超市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聘用的进场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并承担各项用工责任,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不予进商位交易。

13、开展文明经商活动。经营户之间应互助关爱,和睦相处,支持、配合超市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本制度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违反制度的,视情节由市场予以罚款处理;违法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超市的管理制度 篇六

一、在岗员工或新员工规定上班时间如下:

11店:早6:30———晚10:00

22店:早7:30———晚7:30

33店:按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44店:按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以后开店待商榷,员工有事请假扣除当天工资。

二、员工必须服从百源连锁超市股东委员会制定的管理章程工作,有意见可明确提出,做到进取肯干。

早晨上班前先打扫卫生,再整理商品做到室内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整齐。对超市和服装店的结账进货由连锁超市股委会共同制定的方案实施。

1、当天结算帐目,每一天经营的数额如实报帐;

2、11店由张书玉负责报帐、进货;

3、22店由王文贵负责报帐进货,货款自由支配;

4、33店由于思涵负责报帐、进货;

5、44店由孙艳丽负责报帐。

每位员工进取工作如实报帐,每一天午时由超市指定人员去每个店结帐,工资统一发放,由店负责人要货,股东委员会统一配送,每个店必须卖一些库存减少批发总址积压负担。

6、员工不准挪用占有超市资金,每月一开支,结付清工资后,把店里属于百源连锁超市的货款当天结清,不准干与百源连锁超市以外的工作,一经发现辞退。挪用或占用资金数额大的。,追究其法律职责。

新员工培训上岗合格者录用,培训期三天,合格按正常上班开工资,不合格的按每一天10元给予补偿。

员工月工资1200。00元,副食超市有奖金和提成,服装店每个店月销售300条、以上,按每条、4元提成,不够300条、,每条、3元。

以上条、款请员工认真阅读适当自我的条、件,签字生效。不签字者属于放弃百源员工的资格,一个月一盘库,掉库由店负责人负责补偿。

超市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册将公司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第二条公司信念

2.1 热情一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2 勤勉一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恪尽职守。

2.3 诚实一作风诚实,反对文过饰非、反对虚假和浮夸作风。

2.4 服从一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5 整洁一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3.1 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2 公司的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3.3 本员工手册印制成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录用原则

3.1 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3.2 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3.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四条录用条件

4.1 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4.2 试用期满考核

4.2.1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各部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2.2 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起始之日起计算。

4.3 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以上内容就是虎知道为您提供的7篇《超市的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