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的管理制度最新5篇

时间:2023-06-03 08:34:19 | 来源:语文通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5篇《库房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库房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一、仓库必须重视消防工作,经常进行消防教育,定期检查消防器材质量,确保人员落实、设备完好、措施有力。

二、仓库要加强消防训练,使全体人员懂得消防常识,会使用常备消防器材。

三、业余消防人员要明确分工,严格训练,熟练掌握消防技术。

四、仓库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规则。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和工具器材要妥善保管。

库房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m.niubb.net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仓库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保障库存及出入库的准确及存货的绝对安全,避免公司资产受损流失,制定以下细则:

一。入库

所有产品要符合入库标准,按单收货,做好标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入库,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货物数量与接收单据不符的;没有包装或批量包装破损的;码放混乱清点困难的;无入库单的;不符合成品库属性不相干的货物。

二。出库(发货)

先进先出为基本原则,严格照单发货。保管员核实数量后装货,装车后再次复核(含装卸人员),确保出厂数量的绝对准确。如因此环节赢亏库,多发部分货物由相关责任人按市场价全价赔偿。责任分摊:保管员70%,装卸人员20%,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10%;少发部分由相关责任人负担补发所产生的一切物流费用,并处以100-200元罚款。

三。日常管理

1、切实做好仓库的“三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虫。因货物丢失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处以货款全价或一定额度处罚。

2、库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100元,工程明火作业须有人看管。

3、非业务相关人员严禁出入和逗留本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4、仓库要有良好的通风,产品要分类、隔墙、离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货品。

仓库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三、职责

1、仓库主管负责仓库一切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协调部门间的事务和传达与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提高仓库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效率。

2、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3、仓务员负责单据追查、保管、入帐。

4、仓库装卸工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5、仓库主管、采购共同负责对材料的检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四、仓储管理规定

1、材料收货及入库

1)需严格按照“收货入库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2)采购员将“客户送货单”给到仓库后,仓库需将此物料放在指定的检验区内,作好防护措施。

3)仓库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客户送货单”,没有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仓库人员有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4)仓库收货时的材料必须有材料采购部门提供的采购订单,否则拒绝收货。

5)仓库人员与采购共同确认送货单的数量和实物,如不符由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并由采购人员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6)仓库人员对已送往仓库的材料及时通知采购人员共同进行材料检验。

7)对检验合格的材料进行开“材料收货单”并经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后进仓,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

8)仓库原则上当天送来的材料当天处理完毕,如有特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9)仓库对已入库的材料原则上当天进行分区分类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10)仓库对不合格的材料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主管、采购共同确定退货。

2、材料出库

1)工程科领料需严格按照“发料(出库)”的流程进行操作。

2)抢修中心仓库的`材料调用依据是由抢修中心仓库填写“抢修仓库调拔单”,并由材料科负责人签名确认,(除抢修特殊情况外,由材料科主管领导或工程科主管领导同意)仓库才可以依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予与拒绝。

3)仓库出库材料的原则是同一材料做到先进先出。

4)仓库任何人员都无权给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材料出库。

3、退厂材料的处理

1)对采购来的不良材料需要及时通知材料科,并由材料科给予处理意见确认后,可暂放仓库,待采购人员把材料退与供应商。

2)对于不良材料不可办理出入库手续。

材料报废

1)发现仓库库存材料不良时及时通知和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并做好对报废材料做好报废后的帐目处理。

五、材料管理

材料的品质维护:材料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1)定期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2)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3)货物的单据、帐由仓库记帐人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材料科。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不得销毁。做到帐、物一致。

六、货物的盘点

1)仓库货物盘点由材料科、仓库以及主管部门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

2)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入库和发料统一按内部盘点安排操作。

3)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4)盘点分初盘、复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七、仓库的安全、卫生管理

1)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料整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2)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3)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4)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仓库门。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5)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如吊车、叉车)做好安全防范。

八、仓库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

1)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2)仓库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

3)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

仓库的管理制度 篇五

1、原材料进厂入库,仓库管理人员应检查包装物是否受潮、破损,产地、日期等严格把关。

2、合格的原材料入库后填写库存入库卡,包括名称、来源、编号、到货日期收入量、发出量、结存量、经受人应记录收发情况。

3、存放区应保持清洁,应分类、分区按批存放。

4、原料在流转中应严格秤重计量,由发、领双方共同签字。

5、原料保管做到科学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及时检查安全、通风、防潮消防器材及安全标志等设施。

6、对变质、过期原料应及时处理。

7、积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8、现场7S管理:

整理:将仓库有用和无用物资区分开。对于有用物资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整顿:将无用物资移出仓库或加以处理,以便腾出宝贵空间,更利仓库管理。清洁:做好有用物资及场地保洁工作。

清扫:将清洁后脏物打扫出仓库。

素养:加强自律,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安全及服务意识强。

安全:管好仓库门前禁烟牌,消防设施宣传警示牌,做好仓库防盗、防腐、

防莓、防台、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装卸搬运安全,严禁外人吸烟入库。

服务:树立“上级为下级服务理念”,做足为相关衔接部门服务工作。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5篇《库房的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