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借阅制度规范优秀4篇

时间:2023-05-20 08:24:34 | 来源:语文通

图书室借阅制度规范 篇一

广汉市兴隆镇中学图书借阅制度

为了搞好我校图书室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服务,特制定借阅制度如下:

一、凡借阅图书者,必须先确定好书目,填写借阅表册,办好相关手续方可借阅。

二、教师借阅阅读、欣赏类图书,一个月内必须归还。

三、凡教师借阅教学工具类书籍,三天之内必须归还。

四、教师查阅资料,经登记后方可进行,查后及时归还。

五、集体(教研组、班集体)、个人借阅杂志类书籍,一个月内必须归还;小说类书籍,一学期内必须归还。

六、凡借书者,必须保持所借书的美观、完整,无破损。

七、凡遗失、损环所借书籍,根据具体情况,按原书价1——10倍进行赔偿。原则上书版本越早、数量越少,所赔倍数越高。

八、凡不遵守借阅制度者,将在活工资考核中予以体现。

广汉市兴隆镇中学图书室

2004/10/8

图书室借阅制度规范 篇二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老师和一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统一回收并重新换书。

三、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老师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四、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向图书管理员进行申请。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

六、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

图书室借阅制度规范 篇三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未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各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专人负责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馆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3、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4、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总务处出纳员处交纳罚款,若金额不大则先从押金扣除;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十二、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30分—4:30分。

图书室借阅制度规范 篇四

吉安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工作。每月月底彻底清查一次。

二、保持图书室内安静、清洁,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得将食品带进图书室。

三、在图书室中,必须服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不拥挤,不扎堆,有次序的入座,不得随意挪动图书室的桌椅和其他设施。

四、爱护图书人人有责。选好书后,尽快回到座位阅读,不得在室内嬉戏、打闹。借阅者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不得乱堆乱放,发现一次罚其清扫图书室一个星期。

五、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凡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六、图书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下午14:30----15:10。

七、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赔偿。

八、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按该书的五倍罚款处理,并全校通告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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