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时间:2023-04-28 16:36:48 | 来源:语文通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虎知道为朋友们整理了10篇《文件管理制度》,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文件管理制度 篇一

1.技术文件分为“受控”个“非受控”文件两大类。“受控”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

2.文件的更改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并标识,文件更改幅度较大时,予以换版。换版文件下发后,必须将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领用者,因文件丢失或者损坏需要领用新文件时,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4.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来借阅者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常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作废文件销毁时,由该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需要留用的加盖“作废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6.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统一编号控制。质量记录表需要更改时,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批。

7.质量记录填写:要求个部门质量记录填写人员在填写时要及时、完整、自己清楚、数据准确、使用中性笔或者圆珠笔笔填写。质量记录原则上不准更改,如有失误或者计算错误时,在改动处划改并签名。

8.质量记录的借阅:外来人员借阅质量记录经常务副总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公司人员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9.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质量记录由本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盗、防火、防蛀、保存期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要求实施。

10.各类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手机、整理分类并装订,行政部负责归档并规定期限保存。

11.质量记录销毁: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签字,包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需要保留的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12.行政部对质量记录的填写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文件管理制度 篇二

1、学校各类文件旨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文有关处室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学校办公室。

3、办公室负责人应认真细致地做好文件草稿的核稿工作,再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校统一规定编号、登记,之后提交校长签发。

4、办公室应建立学校发文登记簿,详细地、分门别类地登记文件的具体信息(如文件名、文件编号、发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报单位等)。学校任何发文都必须登记在册,该登记簿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并于下一年度初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5、文件签发或会签完毕交付打印室打印,文件稿的首页需用统一的格式(学校红头文件纸)。

6、文件打印完毕后加盖学校公章。对于学校内部发文,可以采用内部电子邮件系统,将文件分别发送至学校领导和各处室,并作好相关的发送记录,作为档案保存。

7、对每一号文件办公室须将文件原稿、文件签发单、两份文件原件及文件发送记录,按照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一学年)。

8、学校办公室及学校打印室工作人员有对学校有关文件保密的义务和职责。

文件管理制度 篇三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坚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我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文件管理制度 篇四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记表》,由办公室派专人进行文件收文处理。

2、实行收文登记批办制度,收文由秘书办理登记,填《公司收文批办单》,统一交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按文件内容及各部门分工和职责,传达部门负责人办理。

3、办理文件的有关人员均应签字,有关工作完成后,将文件退办公室存档保管。经办人员需要留存的文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留存复印件。

4、各部门收到的函件,应交办公室即时登记,交签字后2、3条处理。

5、各有关人员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机密。

二、发文

1、公司发文由有关部门起草,建立《发文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发出。

2、每次发文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留底存栏。

3、各部门对公司所发的内部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4、向上级单位呈报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按公文传进程序进行。

5、监理项目中的一般业务文件,需要办公室打印的,需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三、文件查询

1、凡查询、复印、借阅文件,均需申请、登记。

2、凡涉及公司经营机密及项目当事人有关机密的文档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查询。不允许复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允许复印的文件,不得带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复印。

文件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3.2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3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4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3.4.1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基础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3.4.3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4.5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规范测试)等文件。

3.4.7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发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定义

4.1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4.2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

4.3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4.4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5.工作程序

5.1文件的分类

5.1.1文件属性分类

(1)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行政性文件:公司的公告、通知、通报、报告、申请、传真等。

(3)管理性文件: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范/规定等,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产品设计开发流程等。

(4)技术性文件:产品标准、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等。

(5)外来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供应商/客户提供文件、设备文档等。

5.1.2文件阶层分类

(1)一阶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规划/计划、质量手册。

(2)二阶文件: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开展所有过程控制的程序文件。

(3)三阶文件:管理制度、规范/规定、设计文件、技术规程、作业指导书、外来文件等。

(4)四阶文件:各记录表单、报表等。

文件管理制度 篇六

(一) 质量文件包括各类文件、手册、作业指导书,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试验检验质量活动记录等。

(二) 建立收发文件记录,建立质量体系文件清单,及时收集整理质量活动记录(样品台帐、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试验台帐等)。

(三) 质量文件由资料员建立档案分类妥善保管。

(四) 工程试验检测资料,由资料员随着工程进展及时整理并负责归档保管,工程竣工后移交技术部门统一归档上缴项目部。

(五) 及时下载有关方面的电子文件、通知,经主任签阅后编码登记,作为有效文件。

(六) 内部文件和资料,对他人复制或拷贝,须经主任批准。

(七) 过期资料的销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造册登记入档。

文件管理制度 篇七

为了搞好监理文件及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施工阶段资料管理制度'期,要求监理部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一)监理文件及资料按照综合文件类、图纸类,质检资料类,进度控制文件类,计量支付类,施工原始记录类进行分合同、分类归档。

(二)综合文件类按照竣工验收文件、月报及工程总结、监理及承包合同、变更设计文件、一般文件类归档。

1、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报告、交工验收申请、批准文件。

2、月报及工程总结包括月形象进度报表,监理月报,年中、终及最终工程总结报告。

3、监理及承包合同包括监理服务协议书、各合同段承包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书。

4、变更设计文件类包括变更会议纪要、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变更令,应分合同按顺序归档。

5、一般文件类包括业主、承包人来文,监理办下发通知、工作指令,监理会议纪要,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文件类。业主、承包人来文按收文时间分类归档,监理部下发通知、上报文件按成文时间单独归档;会议纪要及工作指令分合同按时间顺序分别归档;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单独归档。

(三)图纸类包括设计及施工图纸、变更设计图纸。图纸类分合同按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断面图、变更设计图顺序分别归档,其中变更设计图按下发的时间顺序排列。

(四)质检资料类按试验检测报告、测量资料、现场质检资料、质量文件类归档:

1、试验检测报告包括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砼及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砼及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击实试验报告、压实度试验报告、稳定土强度试验报告、水泥剂量试验报告、油石比试验报告、筛分试验报告、其他各种试验报告、外购材料(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检测报告应分类、分合同按工程单位划分分类归档。

2、测量资料类包括导线、水准复测成果表、施工测量放样单、各项工程高程测量结果、线路测量结果、测量原始纪录。导线、水准复测成果表单独成册,施工测量放样单、高程、线位、原始记录分合同按照工程单位划分分类归档。

3、现场质检资料包括分项开工报告、检验申请单、质检表及检测结果、质量检验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分合同按工程单位划分依据分项开工、检验申请、质检表、质量检验评定表、中间交工证书顺序分类归档。

4、质量文件类包括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停工、复工令分合同分类归档。

5、试验资料类由试验专业工程师统一收集整理归档,测量资料类由测量专业工程师统一收集整理归档,质检资料由各合同组长统一收集整理归档,质量文件类由综合组统一收集整理归档。

(五)进度控制文件类包括总进度图(表)、计划、批准文件,分期进度图(表)、(月、季、年)计划、批准文件,开工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进度的往来文件。分合同依时间顺序分类归档。

(六)计量支付类包括中期计量支付证书、计量支付报表、中间计量表、质检资料、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材料预付款支付证书、终期支付证书及附件资料,分合同依时间先后顺序分类归档。

(七)施工原始记录类包括监理日志、天气、温度及自然灾害等记录、施工照片集、其他各种原始记录,分合同段分类归档,其中监理日志由各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填写。

(八)所有监理文件及资料除试验、测量、质检类外统一由综合组收集整理归档。

(九)所有往来文件必须由综合组做好收发文记录。

(十)所有文件盒必须建立文件清单目录,后附备考表。

(十一)所有保存文件必须清晰,原则上保存原件。

(十二)建立文件阅办制度及登记请单。

(十三)所有文档由综合组在微机上做好文件索引并保存。

(十四)年终由综合组对本年度所有文件进行清查、登记、整理。

(十五)工程结束按业主竣工文件编制办法对监理文件进行归档、上报。

文件管理制度 篇八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办法。

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部署工作,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

(二)会议纪要。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资料应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职权法定原则;

(三)与WTO原则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无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处罚;

(四)行政强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第五条:法制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废止、备案、清理、汇编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业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需报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业务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起草小组能够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初稿构成后,应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制办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八条:法制办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长7个工作日。

第九条:法制办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二)送审材料不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将送审材料退回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送审材料只存在立法技术问题的,予以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第十条:凡资料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局长批准后,由法制办负责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十一条:凡资料不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签发,并应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制办将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日内将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材料交法制办。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除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审查和备案审查以外,还应在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规范性文件文本一式五份交法制办,由法制办统一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上级质监局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亦可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在本局网站的公开程序按照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确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于规范性文件正确施行的,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规范性文件目录由法制办按年编印发布,规范性文件按政府每届任期汇编一本。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职责追究,按照《仪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管理制度 篇九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公司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完整性,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技术员。负责总则中所述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1)技术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2)管理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项目的合同;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等。

2、文件登记

(1)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技术部全xx文件的情况。其台账应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

(2)文件接收后,技术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技术员按档案类型进行保管。

4、文件的借用

(1)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1)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3)技术文件的xx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xx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由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4)技术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文件管理制度 篇十

1、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文件后,要立即登记,填写文件处理单,及时送分管主任批办。

2、批办后的文件,要根据批办意见及时办理或传阅,保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传阅完毕,并将文件处理结果填写在文件处理单上,及时送交领导阅知。

3、密级文件不准在个人手里过夜,不得带到家中或公共场所,借阅文件要严格完备手续。

4、对上级文件(包括领导人讲话)未经批准不得复印,经批准复印的要搞好登记、编号,将复印件及时收回,不得遗失。

5、中央、省市委文件、领导人讲话,每年清退一次,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销毁。留存文件和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搞好立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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