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管理制度(优秀7篇)

时间:2023-04-28 08:21:15 | 来源:语文通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虎知道为您带来了7篇《招待费管理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一

招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招待费管理,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开支,特制定本标准。

一。原则

1、先预算后支出原则:所有的招待费务必在总的预算内支出。

2、一事一签批原则:每笔招待费需提前经部门经理签批。特殊状况,事后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3、超预算慎报原则:超出签批的费用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4、招待定点原则:招待需在公司指定的地点,特殊状况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根据状况变更招待地点。

5、对口招待原则:招待活动由对口部门经理根据需招待人员级别由部门经理确定接待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三人陪同。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远大实业有限公司各部门、鑫尚都策划有限公司及某某市某某鑫维物业有限公司。

2、招待费:餐饮、香烟、酒水、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其他支出。

三。招待标准

1、午后工作快餐:人均标准8至15元,晚餐人均标准20至25元。

2、重要客户及上级主管领导接待用餐:人均标准50至80元,以上标准含酒水和香烟。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二

机关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根据旗委、旗政府《关于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新州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来客一般不予招待,严格控制加班工作餐。特殊状况需要招待就餐或用工作餐的应请示主要领导。严禁娱乐招待,午后不准喝酒。

二、用餐标准。工作餐一般每人、每顿不得超过30元。来客就餐,本着节约的原则,按必须层次订餐,既让客人满意,又不浪费。

三、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减少陪客人员。一般状况下可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站所长)陪餐。

四、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特殊时可由主要领导指定人员订餐,但第二天务必到办公室做好登记。

五、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务必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

六、报销程序。招待费的报销务必有当事人的签字,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审查意见,经办事处主任审批后,及时到财政所报销。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三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规范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本着真实、必要、节约、合理的原则支付各项招待费用。

二、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是指各单位为了业务拓展、协调及维护社会关系等进行必要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业务招待开支范围

(一)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准备的餐饮等活动;

(二)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购买的必要的礼品;

(三)因商务需要而安排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考察;

(四)其它必要的招待费用。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申请流程

(一)每次业务招待前应详细填写《业务招待审批表》相关事项并向上级主管进行申请,凡是事先未经申请获批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若不便获得书面批准,则必须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及电子邮件方式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三)公司业务招待费每次开支金额小于500元的,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开支金额满500元不满3000元的,由分管副总审批;招待费开支金额满3000元以上的,须再向总裁/董事长审批;

(四)长期驻外的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报销任何业务招待费(特殊情况下应按流程申请获批后方可支出业务招待费)。

第七条禁止报销的业务招待费

(一)因个人原因或事务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二)各公司或部门超过当月、季度或年度预算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特殊情况由总裁/董事长审批报销;

(三)虚拟招待名目或对象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四)未批注或无法说明交际招待对象及用途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五)虚列、多报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六)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七)不具备签单权限的人签署的业务招待费结算金额不得报销;

(八)若经批准接受外部单位邀请参加旅游性质的考察或会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第八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范

(一)公司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均应提供真实、合法、足额的票据,并附上当次招待的付款小票或清单,票据余额不足、与实际付款金额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得报销;

(二)报销业务招待费应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在《业务招待审批表》上;

(三)各种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前发生的,应当月报销;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之后发生的,可延顺到下个月报销;逾期三个月的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四)申请人报销业务招待费应将票据规范、整齐、牢固地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五)凡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业务招待费,财务人员拒绝受理。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各种业务招待费须经过有效审批后方可报销,未经有效审批不得报销;

(二)上级与下级共同参加业务招待活动,由同行的最高上级负责支付并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不得以下级名义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

(三)需预先借款招待的须持批准后的。《业务招待审批表》,填写“借款审批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四)员工因业务招待借款的“借款审批单”须附在《差旅审批表》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再退还原“借款审批单”

(五)业务招待时借款,应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表

(七)公司总监/副总以上职位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董事长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股东指定的达标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八)超过月度预算及其它期间预算的招待费,必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交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管理原则:先申请、后执行;预算总额控制;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接待计划(接待方案)的拟定与接待分工:

(一)接待计划(接待方案)包括迎送、陪同人员、日程、交通工具、食宿安排,以及领导会见、宴请等资料。

(二)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来中心的指导、考察等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经中心领导的批示拟定接待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

(三)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的接待工作,经中心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后,由业务相关部门负责接待,需要的物资(票务、宾馆及酒店预定、会场需用物资等)可由办公室按接待部门交至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的领导批示,配合接待部门提前做好统一安排。(讨论是否需要接待计划)

第2条 业务招待费用定义: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购物卡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茶叶、其他纪念品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参观费、旅游费等;因招待领用的酒水及香烟等。

第3条 使用范围:与开拓市场、维护客情关系、打通项目渠道等相关的主管单位、客户以及其他外部关系单位所发生的应酬、招待费等费用。(不包含市场公关费)

3.1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我司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3.2 兄弟公司的领导、职工因公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

3.3 外单位来公司或与相关单位联系业务、洽谈合作事项;

3.4 其他因公需要招待事项。

第4条 使用原则:

4.1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4.2 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2。(原则上不能多于需接待人员)

4.3 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景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 费用发生具体规定

第5条 费用申请制度及审批流程:业务费用实行事先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发生招待费前应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附件一),注明接待原因、被接待对象及级别、接待地点等资料,并根据招待对象进行费用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 招待物品的采购:为降低业务招待费成本,原则上由办公室根据常规招待需求统一竞价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物品与台账管理,凭《招待物品购买申请表》(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二)与采购发票到财务报账。

6.1 招待物品的领用: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经办人根据已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填写《招待物品领用单》(附件三),并由物品保管人和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对领用的物品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6.2 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到物品管理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600元的招待物品,需总经理批准。

6.3 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办公室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费用不单独在业务招待费中体现。(需要讨论该模式是否适用)

第7条 如到协议酒店饭店招待时,原则上实行现款结算,也能够实行授权签字,分阶段按协议统一结算。对于授权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7.1 签字人必须为公司有效的授权人,非授权人必须事先得到授权人的批准;

7.2 签单时须注明:招待单位、招待事由、招待人数、陪同人员、授权人及招待日期。

第8条 有关业务招待费用标准:原则要求用工作餐。如果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只安排一次,重要来宾或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光较长者,可视情景增加一次招待,其余时光尽量安排工作餐。

8.1 工作餐标准按被接待宾客的级别安排。副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为100元,副处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每人次70元,其他人员按每人次50元标准控制。

8.2 上级主管单位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需要招待的,其开支标准(上限为):部级宾客为每人次300元,厅级宾客为每人次200元,处级宾客为每人次150元,科级及以下宾客为每人次120元,5人以上的宾客团队按每人次100元的标准开支。

8.3 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中最高级别安排,其开支标准:董事长级别每人次200元,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每人次15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120元标准开支;副总经理以下级别每人次80元, 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标准开支。如需安排旅游、食宿,旅游经费按照各景点费用市价进行控制,食宿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部门经理部长对应的标准进行控制。

8.4 兄弟单位来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的,原则上安排工作餐。

如因需要安排在外招待的,其开支标准:厅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130元,其余级别宾客每人次为8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的标准开支。

8.5 如因实际需要安排来宾住宿的,可由业务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支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来宾最高级别人员参照我司对应级别人员标准进行控制。

8.6 因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根据上述三条对应的招待对象标准控制开支,招待事项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7 招待用酒水(仅指白酒,烟及其他酒水包括在上述标准内(需要讨论))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配置,按统一标准安排,10人及以上每桌不超过4瓶(500ML),10人以下每桌不超过1-3瓶(500ML),招待用的酒水由办公室做好购买及领用管理。因特殊情景不能从办公室领用酒水,需要临时购买的,单价(原则上)不能超过150元瓶(500ML),(讨论是否需要分级别)(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董事长、总经理级别宾客标准为260元瓶,副厅级及副总经理宾客标准为200元瓶,副处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标准为150元瓶,其他宾客标准为120元瓶控制。)超过部分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8.8 单次购买招待鲜花(150元)、水果(100元)、饮料(30元)标准原则上不能超过50元。

8.9 如因特殊需对已招待来宾要赠送礼品、礼金,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中,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礼品、礼金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0元人。其他单独赠送礼品、礼金的,原则上金额不得超过500元人。

8.10 因特殊情景紧急发生需要业务招待时,不方便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的,可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及人数向总经理口头请示后执行,在回公司两个工作日内补签“业务招待费申请表”方可到财务报销。

第三章 费用报销

第9条 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如实整理单据并填写“付款申请单”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并附上经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9.1 礼品、礼金报销时要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同时经办证明,在发票背面签字并注明日期;

9.2 在办公室领用招待物品,凭签字手续完整的《招待物品领用单》,方可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第10条 发票要求:

10.1 不允许用白条、假票报销;

10.2 定额发票印章要清晰可识别,发票归属地与费用发生地必须一致;

10.3 手工开具的发票书写要求清晰,资料完整且印章必须清晰,不得套开、虚开;

10.4 机打发票发生日期必须与费用发生日期一致。

第11条报销审批流程:报销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出纳处领款或核销

第四章 费用报销职责界定

第12条报销人的职责

12.1 报销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单据及附件应合法、完整。

12.2 各项报销票证、资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粘贴整齐(发票正面向上、平均摊薄粘贴),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13条分管领导的职责

13.1 负责审查费用项目申请及批准手续,报销金额是否控制在申请的预算之内。

13.2 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14条财务审核人员的职责

14.1 负责审查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报销资料是否贴合有关标准。

14.2 审查报销项目审批手续的完整性。

第15条审批者的职责

审批者对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费用总体的合理性负责。

第五章 处罚办法

第16条 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不予报销不真实不合理部分。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20%—100%但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研究移至司法机关处理。

第17条 分管领导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景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其给予违规报销金额10%—50%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第18条 财务审核人员审核不严使中心造成损失的,对财务审核人员按违规报销金额5%—15%的罚款。

第19条审批人对违规报销或审核不严给中心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职责。

第六章 附则

第20条 本规定由中心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1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支出,总公司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只能用于与公司业务工作相关的招待支出,不能用于高消费场所和正常招待之外的支出。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用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部门到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

2、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的招待。

3、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二章 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第四条 总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室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及每次就餐标准负责把关;具体程序是:由接待业务经办人员向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接待饭店,并向总公司总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特殊情况可电话请示后,补签,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完毕后经办人或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做好此次业务招待的详细记录。

第五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按照报销程序认真把关,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及招待费管理制度,并做好招待费的记录、核查工作。

第六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每月将本单位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并填制业务招待费支出明细表,按规定时间上报总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 业务招待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需进行业务招待,由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招待饭店后,报请总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安排就餐;就餐完毕,由财务室管理人员或公司所属企业参与接待的负责人或公司所属企业经办人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第四章 其它有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标准执行。

第九条 业务招待费由财务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凡未经许可擅自结算业务招待费者,业务招待费用一律自理。

第十条 凡未完善就餐手续而发生的招待费用一律自理;并对当事人处以所发生业务招待费金额50%的罚款。

第十一条 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来客人数。

第十二条 在特殊情况下(如长时间加班、去外地工作等),员工在工作期间不能正常就餐的,可申请工作餐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申请程序为:单位负责人报请所属企业领导,由公司所属企业领导报请总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总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业务招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公司。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篇六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规范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本着真实、必要、节约、合理的原则支付各项招待费用。

二、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是指各单位为了业务拓展、协调及维护社会关系等进行必要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业务招待开支范围

(一)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准备的餐饮等活动;

(二)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购买的必要的礼品;

(三)因商务需要而安排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考察;

(四)其它必要的招待费用。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申请流程

(一)每次业务招待前应详细填写《业务招待审批表》相关事项并向上级主管进行申请,凡是事先未经申请获批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若不便获得书面批准,则必须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及电子邮件方式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三)公司业务招待费每次开支金额小于500元的,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开支金额满500元不满3000元的,由分管副总审批;招待费开支金额满3000元以上的,须再向总裁/董事长审批;

(四)长期驻外的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报销任何业务招待费(特殊情况下应按流程申请获批后方可支出业务招待费)。

第七条禁止报销的业务招待费

(一)因个人原因或事务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二)各公司或部门超过当月、季度或年度预算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特殊情况由总裁/董事长审批报销;

(三)虚拟招待名目或对象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四)未批注或无法说明交际招待对象及用途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五)虚列、多报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六)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七)不具备签单权限的人签署的业务招待费结算金额不得报销;

(八)若经批准接受外部单位邀请参加旅游性质的考察或会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第八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范

(一)公司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均应提供真实、合法、足额的票据,并附上当次招待的付款小票或清单,票据余额不足、与实际付款金额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得报销;

(二)报销业务招待费应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在《业务招待审批表》上;

(三)各种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前发生的,应当月报销;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之后发生的,可延顺到下个月报销;逾期三个月的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四)申请人报销业务招待费应将票据规范、整齐、牢固地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五)凡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业务招待费,财务人员拒绝受理。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各种业务招待费须经过有效审批后方可报销,未经有效审批不得报销;

(二)上级与下级共同参加业务招待活动,由同行的最高上级负责支付并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不得以下级名义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

(三)需预先借款招待的须持批准后的《业务招待审批表》,填写“借款审批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四)员工因业务招待借款的“借款审批单”须附在《差旅审批表》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再退还原“借款审批单”

(五)业务招待时借款,应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表

(七)公司总监/副总以上职位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董事长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股东指定的达标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八)超过月度预算及其它期间预算的招待费,必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交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接待行为,促使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以“厉行节俭,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以贴合内控管理各项规定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指分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他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接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实行预算控制、集中管理的原则。除十个营销中心招待费预算外所有业务招待费均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审批,财条部负责制定预算,并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景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三条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领导,由分公司综合部统一安排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由分公司对口职能部室与综合部会商后安排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分公司对口职能部室或业务部门安排接待;地方行政部门一般人员,由分公司各工作相关部门安排接待;旗县分公司副经理以上,由分公司综合部安排接待。

第四条业务招待陪同人员坚持对口陪同的原则。招待上级机关的领导,由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综合部主任或相关部室负责人陪同;招待上级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和兄弟单位领导,一般由一至二名分公司领导和对口职能部室负责人陪同;招待上级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和兄弟单位部门负责人,一般由对口职能部室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陪同。确因工作需要招待重要客人,各相关部门可请分管领导出席。

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5倍。

第五条业务招待用餐坚持分级限标的。原则。招待上级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和兄弟单位领导,接待标准为60元人,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接待标准为40元人,地方行政部门一般人员,接待标准为25元人,旗县分公司副经理以上,接待标准为30元人。接待部门应依据标准严格掌握,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自行承担,分公司不予报销。

接待用餐一般应就近安排饭店招待。

午餐招待原则上不饮用酒类,确有需要时也应适量控制。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使用上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

业务部门执行招待任务前,应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部审核,由综合部主任核定标准报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主任确认后方可执行。《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一式两份,申请部门和综合部各执一份。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报帐时实行两单一票的原则。即由接待人员在招待任务完成之后凭招待费用的正式发票、财务规定的报帐单和《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到综合部验证,由综合部主任确认后,再持报帐单、正式发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财条部负责制定每年的业务招待费预算额度,并对其使用情景进行监督和控制,业务招待费要坚持不超时序的原则,超出当季度时序进度的不予报销列帐。

第九条研究到企业经营工作实际,xxxxx中心不须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但也要坚持不超时序,不超定额的原则,超出当季度时序进度的不予报销列帐,超出全年定额部分分公司不予解决。

第十条综合部未能严格按标准审批额度,每发生一次罚综合部主任生产奖金50元并通报批评,财务部未能做好每季度时序进度控制的,每发生一次罚财务部主任生产奖金100元并通报批评,负责接待部室在申请中有虚假行为,每发生一次扣罚部室主任200元并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分公司综合部制定并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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