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管理制度(最新4篇)

时间:2023-04-18 17:01:57 | 来源:语文通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虎知道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4篇《猪场管理制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猪场管理制度 篇一

1、猪场谢绝参观。饲养人员及本场人员(包括经批准入场的有关技术人员)进入生产区前,必须进入消毒更衣室,更换经紫外线灯照过的`工作服、工作帽与水靴后,再趟过盛有2%火碱水的消毒池(水深至少20公分)才能进入猪舍,场外车辆、用具不准进场,出售肥猪与断奶仔猪时,经专用猪道在场外接运。

2、饲养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相互串舍。要随时注意观察猪群健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有用具与设备必须固定在本舍内使用,不准互相借用。

3、搞好猪舍内外卫生,定期消毒。夏、秋季每周用2%火碱水或3%来苏水消毒三次,春、冬季每周消毒一次。

4、经常消灭鼠、麻雀、蚊、蝇等。场内人员不准在场外治疗猪病、去势与屠宰,以切断疫病传播的各种途径。本场人员不准购买市场上的生猪肉及其生、熟猪肉制品。

5、饲养人员不准在圈内大、小便,以防猪囊虫病。

6、病死猪不准在生产区内剖检,要用不漏水的车运往治疗室进行诊断。病死猪肉本场人员决不能吃,也不能喂狗、猫,更不能出售给小贩,以防疫病在场内外传播、流行。

养猪场管理制度 篇二

一个上点规模的养猪场,如何规范与管理员工的日常工作,需要制定一些工作职责与管理制度,一个好的养猪场岗位工作职责与管理制度,是保证猪场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石,猪场搞的好不好,要看制度好不好。

一、场长

1、负责猪场的技术指导及日常工作安排;

2、职工请假的批准,饲料、兽药、易耗品的采购计划制定;

3、每月整理好猪场月报,在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迟报每次罚款10元;

4、场长请假要以请假条的形式向公司董事长或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离场的,每次罚20元。

二、副场长

1、协助场长工作,在场长离场情况下代理行使场职权;

2、负责产房的技术工作;

3、管理制度按猪场职工执行。

三、员工

1、猪场员工要服从公司、猪场领导的工作安排及指挥。除做好本岗位工作外,猪场遇到临时工作安排,要服从调配。对不服从公司猪场领导安排、指挥,每次罚款10元。

2、职工请假,须经场长批准安排人顶班后方能离场,并以请假条为准。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除扣发离岗天数工资外,每次还罚款50元。

3、未经批准,猪场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须留宿的要经场长批准,违者罚款20元。

4、饲养员请假需要安排人员顶班,顶班人员补贴费从请假饲养员工资中扣出(即该季度结算出的平均每天所得工资,按请假天数扣)。

四、管理工作流程

1、饲料、兽药、易耗品、生产工具的领取:各饲养岗位所需的饲料、兽药、易耗品及生产工具的领取一律到保管员处领取,由保管员开出库单,领用人及保管员签字入帐。每月对库存及出库情况盘点1次,由场长、副场长、保管员执行,并签字确认。

2、仔猪出生、断奶、转群、出售计数及称重由相关岗位的饲养员,技术员场长、保管员在场并签字,单据由保管理员登记、保管、入账。存栏猪每月盘点一次,数目与账目不符的,所在岗位饲养员及技术员各罚款10元。

3、种猪淘汰:①连续三次配不上种的;②阴道炎及子宫内膜炎严重的;③跛脚严重的④连续三胎产仔7头以下的;⑤断奶后56天不发情并2次激素催情无效的;⑥空怀80天经2次催情无效的;⑦后备猪300日龄不发情的;⑧习惯性流产的;⑨8胎以上的母猪;⑩必乳性能较差不能带仔的。

死亡猪只处理程序:

1)种猪死亡由场长及时上报保险公司。并列出库单,由所在岗位的饲养员、技术员、场长、保管员签字,保管员入账。

2)其他猪死亡,列出库单,由所在岗位的饲养员、技术员、场长、保管员签字,保管员入账。死亡猪只的无害化处理,由所在岗位饲养员执行,所在岗位技术员进行指导、监督。

4、各岗位技术员、饲养员每天要及时填写各种报表如配种、兽药、疫苗使用、母猪生产档案、病历档案交场长。迟交的,每次罚5元。

5、防疫卫生

1)、定期进行消毒,搞好卫生工作,每周三、周六为常规消毒日,消毒药物的使用要听从技术人员的安排。

2)、母猪分娩前后,要用消毒药物清洗奶头,预防细菌感染。

3)、从怀孕舍赶到分娩舍的临产母猪一定要在走廊上消毒后,才转移到分娩舍。

4)、每天上班后,对需要更换消毒药的消毒池,首先更换消毒药。

5)、各饲养员卫生包干区,要定期进行铲草消毒,并听从场长及所在岗位技术员的安排。

6)、每天上班前,要遵循先更衣,后换鞋,再洗手的原则。

7)、出猪后清洗猪栏及消毒过程要有消毒记录,无记录的,每次罚10元。

8)、以上规定凡违反一次扣10元。

猪场保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猪场饲料、兽药、工具进行保管。

2、对猪场存栏数、饲料、兽药、工具出入库进行准确记录,并建立实物流水账。每月盘点1次,如是录入错误的,每次罚5元。

3、每月1日按时上交猪场本岗位月报表,迟交一次罚10元。

4、服从猪场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指挥。

5、做好包干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猪场管理制度 篇三

1、义务报告人:

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1、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2、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3、售猪周转区:周转宿舍、出猪台、磅秤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猪后大消毒一次。

4、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5、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6、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7、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范围、猪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8、各栋猪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9、猪舍、猪群:配种怀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消毒2次。

10、人员消毒:进入兔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另做好其余计划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他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须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5、养殖场饲料使用管理制度

1、养殖场的饲料须来自正规生产企业,养殖场建立完善的领、用料制度。

2、饲用饲料配方应通过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审核认可。饲料品质一定要求卫生,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重金属、特定病原菌等安全卫生指标合格。

3、饲料中不能加入激素、违禁药,不能饲喂促生长剂。

4、养殖场对所用饲料进行监测与管理,对饲料原料进行农残(六六六、DDT)和重金属(镉、铅、汞、砷)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5、饲养场的配合饲料或预混料必须来源自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饲料厂。批准的饲料厂必须能证明其生产符合国家的相关批准。

6、使用配合饲料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每一种原料的说明书,同时保存好饲料添加剂的记录,这些声明和记录至少要保存两年。

7、饲料添加剂及微量元素应符合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饲料中添加的动植物源性成分应符合输入国或地区的有关规定。

9、养殖场对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消毒剂和兽药等,必须具有生产单位的检验和企业抽检的检验合格报告单。

10、饲料的生产、加工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感染。

11、饲料的贮存应防霉、防潮,通风良好,并没有防火、防盗、防鼠及防鸟设施。

12、饲料的发放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出库记录,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饲料发放使用。

养猪场管理制度 篇四

兽医制度

一、防疫卫生工作

1、配合场长监督猪场防疫消毒工作,场内消毒药液浓度必须由兽医监督配制,并对具体消毒工作进行指导,每天对场内所有猪只进行观察,做好完善记录。

2、及时对器械用具消毒

3、必须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并保证免疫记录完整、齐全。

4、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技术服务。

二、临床工作

1、经常巡视猪栏。仔细观察猪只健康情况,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每天诊疗情况要有病历记录,要求完整、及时、正确。

3、定期对猪只进行驱虫,并记录完整。

4、加强医疗器械管理,妥善保管,如有缺损及时补购,保持随时待用状态。

5、常规药品妥善保管,每月按要求及时做好药品的消耗报表,并及时上报场领导。

6、对症治疗,鉴别诊断,合理、经济用药,对疑难杂症及时提出会诊措施,并及时汇报。

消毒制度

1、猪舍周围环境每2周用2%火碱消毒1次;场周围及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口,每月用杀毒氯消毒1次。

2、进出车辆和人员应严格消毒。

3、大门口、猪舍入口的消毒池,要定期更换消毒液,以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性。

4、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猪舍要经过洗澡、更衣、紫外线消毒。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进入生产区时,要洗澡、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6、每批猪只调出后,要彻底清扫干净,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

7、定期对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针管等进行消毒,可用0.1%新洁尔灭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然后在密闭的室内进行熏蒸。

8、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要用消毒液彻底消毒。

9、每周要带猪消毒一次,有利于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可用于带猪消毒的消毒药有0.1%新洁尔灭、0.3%过氧乙酸和0.1%次氯酸钠等。

生产管理制度

1、场区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

2、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及其它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3、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淋浴消毒,更换衣鞋。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4、猪场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不可能经常回家,重返工作岗位时应淋浴消毒。

5、非生产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需经淋浴消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1、各岗位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饲料消耗等。

2、种猪要有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3、做好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记录。

4、兽医人员应做好免疫、用药、发病、死亡、无害化处理情况和治疗情况记录。

5、每批出场的猪应有出场猪号、销售地记录,以备查询。

6、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2年以上。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深坑掩埋

死猪不能直接埋入土壤中,因为这样容易造成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

深度不少于2m,以便使死猪充分腐烂变成腐殖质。在死猪与土坑上面及周围洒消毒药,如生石灰等。要谨防野兽(狗)及不法之人将死猪扒走食用或贩卖,以免造成公害。坑必须远离居民区及猪场了。

二、焚烧处理

对死猪进行焚烧处理是一种常用的方法。以煤或油为燃料,在高温焚烧炉内将死猪烧成灰烬,可以避免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问题。

此法的优点是能彻底消灭死猪及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是一种彻底的处理方法。它适用于发生急性传染病而大批死亡的死猪,以便迅速控制疫情,减少传染源,避免对社会带来污染和公害。焚烧炉建造的地点应远离生活区及猪场,并在其下风向;同时焚烧炉必须装有较高的烟囱,以免污染环境。

饲养员基本制度

饲养员除协助技术员做好工作外,还必须做到:

1、按技术员的安排在不同饲养阶段和季度饲喂不同的饲料,或合理掌握正确的喂料量。

2、按规定认真填好记录,登记每天的死猪数、转入转出数、耗料量、温湿度、防疫情况、意外事故及处理结果等。

3、发现死猪立即取出,统一处理;病猪、伤残猪及时提出隔离或交兽医治疗。

4、协助技术员做好群体整理工作(如分群、不宜饲养或不宜育肥的及时淘汰)。

5、做好雨季防湿、冬季防寒、夏季防暑工作。

6、搞好卫生、保持猪舍内外清洁、干爽,保持空气流通。

7、舍内工具、饲料、杂物等的放置要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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