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制度【优秀9篇】

时间:2023-04-04 10:28:37 | 来源:语文通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内容是虎知道为您带来的9篇《装修管理制度》,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装修管理制度 篇一

为使电梯设备运行在安全、高效的工作状态,避免对电梯产生额外损坏,应严格按以下规定使用:

一、使用电梯实行分段定时制,即每日的'8:00—12:00、14:30—18:00为材料搬运时间;

二、业主和搬运队在搬运物品时一律采用货梯,客梯仅供客人上下,严禁用于搬运物品。电梯载重量不得超过800kg,搬运过程不得长时间占用电梯或用物料堵塞电梯门;

三、沙、石搬运需按要求袋装方可入内,进入电梯后需肩扛,不得放置在电梯轿厢底部;轻质砖块、地板砖等材料进入电梯需在轿厢底部铺垫保护胶袋,搬运过程确保材料平铺,不得集中堆放在电梯轿厢单侧,避免造成电梯倾斜损坏;

四、进入轿厢的货物不得超过长1.5米、深1.6米、高2.2米;厚度为5厘米(包括5厘米)以上的木板严禁硬塞入电梯轿厢;

五、装载流质、粉状、砂石、块状材料应包装牢靠,无渗漏、无污染,遗留物应自行清理干净;

六、装载的货物尽可能采用箱装、袋装或捆绑等措施,并在装运前,集中在厅门附近堆放(勿堵塞通道),以减少占梯时间;

七、装运装修用易燃易爆材料、化学危险品时,应向管理人员如实说明,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八、严禁以下违章用电梯行为:

l非消防状态下敲击消防按纽呼梯;

l用木片塞入厅门门槽或用货物阻止厅(轿)门关闭;

l擅自开启轿内操纵厢面板使用电梯;

l装卸货物时采用拖拉式、抛甩式撞击轿厢或强行向轿厢内塞货物,造成轿厢门变形。

装修管理制度 篇二

大厦外墙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我司已较早地通过了国际标准osh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结合我公司这些年来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将来的施工中发挥巨大作用,可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管理组织

(1)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2)安全管理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3)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每周五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安全员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6)建立机械设备、电气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安全管理措施

(1)人员管理

①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③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室备案。

④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⑤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⑥强化对外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违法用工。

(2)安全防护管理

①对现场的预留孔洞,长度大于(或直径)大于20cm,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并于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②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③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临时用电管理

①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②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③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④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⑤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⑥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⑦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⑧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36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4)施工机械管理

①加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②小型工机具,进场后首先经过项目机械管理员验收,各项指标合格后才能使用。

③安全总监、机械管理员定期组织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机械租赁单位负责人检查机械状况,防止机械'带病作业',消除质量隐患。

(5)消防保卫管理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对进场人员进行消防教育,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应知应会考核。

(6)应急准备:

为减少发生火灾及工程事故时的损失,在施工前将编制应急准备方法及预防措施。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及消防部门事前进行协商,确保将有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环境管理

1)环境保护的内容和目标

(1)环境保护包括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

(2)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包括控制施工噪音、扬尘、运输遗撒、污水排放、有害气体排放、易燃易爆油品化学品管理、固体污染物丢弃等,做到垃圾分类,废物合理利用等;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包括选用绿色环境建筑材料、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采取合理的降低室内环境污染物排放的措施等。

(3)环保目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是创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建筑物本体室内环境保护的目标是竣工交付时室内环境检测合格。

2)管理组织

(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根据公司的《环境管理手册》,制订项目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制定材料检测制度,对各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严格管理。在分包合同和供货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和供应商对环境保护

(3)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体系和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5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3)管理措施

我们将依据gb50325-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24001-(1990/is0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环保监测部门的有关法规、标准,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本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

3、文明施工管理

开工前,编制文明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从现场管理、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进行阐述,着重阐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装修管理制度 篇三

1.0目的

对所辖物业装修实施管理,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装修格调统一,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业户装修项目的审批。

3.2客户服务部办证员负责受理业户物业装修申报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审核相关的装修内容以及各种证照。

3.3客户服务部收费员负责装修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维护部负责土建、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图纸的审核,现场管理并参与验收。

3.5保安部负责装修现场的查证、装修人员的进出、材料和垃圾的清运、货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组织装修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

4.0工作内容

4.1装修申请

4.1.1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接待前来申请装修的。业户,并要求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委托书》、《承诺书》,同时向业户说明《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核实业户提供的资料。

4.2装修审批

4.2.1各单位物业部审核完业户申请装修项目资料后,转交工程维护部审核图纸,工程维护部负责填写签署《装修图纸审核意见》。

4.2.2客户服务部收费员核算相关费用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4.2.3装修项目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2.4要求装修业户按照相关法规在装修现场配备灭火器。

4.3费用的收取和证照的发放

4.3.1装修项目手续齐全后由客户服务部收费员向业户收取相关费用。

4.3.2业户缴清各项装修相关费用后::,由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向业户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办理施工人员《装修人员出入证》。

4.4装修监督

4.4.1由各单位按《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4.2物业助理应告知巡逻队,巡逻队应配合物业助理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5装修验收

4.5.1物业助理根据业户装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4.5.2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认可,管理员及时收回《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三个月后收费员负责办理业户返还装修费用手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写《装修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6装修资料管理

客户服务部资料管理员负责对装修资料分类建档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装修管理规定》 (wi-7.5.1-06-01)

5.2《装修监管工作规范》 (wi-7.5.1-06-02)

6.0记录表格

装修管理制度 篇四

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概念

1、物业装修,是指业主或使用人为了改善居住、办公或经营环境,对自有物业或租赁物业范围内的地面、墙面、顶棚(天花)、门窗、给排水、强弱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进行装修处理的活动和过程。

2、物业装修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条例,受开发商或全体业主委托,对物业管辖范围的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对新建房屋的室内装修活动实施审查、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物业装修管理的目的

规范施工行为,消除施工隐患,保证新建楼房外观的整洁和统一;杜绝新建楼房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遭受破坏;保障新建楼房的居住安全,保障新建楼房配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最终实现物业的保质和增质,延长物业使用寿命。

物业装修管理的意义

维护和保持房屋建筑原创设计的元素和风貌,维护环境品质,避免房屋建筑结构、外观、环境、设施设备遭受破坏和污染。

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秩序,营造小区的安定、团结、和谐氛围,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术语解释

1、建筑主体:

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板、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2、承重结构:

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3、砌体结构:

即用砖墙、柱、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作为主要承重的结构,称为砖~物业管理圈;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简称砖混结构。此结构抗震性差,防渗水性能差。这是当前建造数量大、采用最普遍的结构类型。

4、钢筋混凝土结构:

即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并现场整体浇注而成的结构。此结构抗震性能和防渗水性能良好。这种结构类型主要用于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和工业建筑等。

5、剪力墙:

剪力墙是指墙肢的长度为厚度的5~8倍的钢筋混凝土墙。常用的有“T”字型、“L”型、“十”字型、“Z”字型、折线型、“一”字型。

6、异形柱:

异形柱是指柱肢的截面高度与柱肢宽度的比值在2~4倍,相对于正方形与矩形柱而言是异形的柱子。它包括异形柱框架和异形柱框架剪力墙,常用的有“L”型、“T”型、“十”字型。

7、承重墙

是指不但承受自身重量,]www.huzhidao.com[同时还承受屋顶及楼板传来的荷载的墙。

8、非承重墙

不承受上部传来的荷载,也不会把荷载加载到其下的非承重墙上。通常在非承重墙墙底设置单跨梁或者连续梁来承受其荷载并把其荷载传导到相邻的承重构件上(例如:砖混中的承重墙,框架中的框架梁)。非承重墙通常还是设计上的抗震墙,如果发生地震,非承重墙将和承重墙一起承受地震力。

9、房屋外观:

是指相对于室内的外立面,准确的说,就是房屋外立面可视的部分。它包括门窗、外墙、阳台、附属结构及装饰物等。

10、防水工程:

是指屋面防水、外墙防水及厨房、卫生间、阳台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外墙防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雨水对室内的浸害;厨房、卫生间、阳台防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生活用水对本房屋和相邻房屋室内的浸害。

11、隐蔽工程

是指被其他建筑物遮掩的工程,具体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发生问题,还需重新覆盖和掩盖,返工损失非常大,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安装施工时,在覆盖和掩盖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12、房屋配套设施设备:

是指房屋除门窗、护栏外的,与房屋配套的给排水管道(空调排水管)、强电源及弱电源信号系统(照明电源、闭路线、电话线、网络线、监控)、煤气报警器、红外线防盗报警器、可视电话(非可视电话)、应急求助按钮、天然气表、管等。

13、房屋平面布置图:

是指用于指导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的平面(水平面)设计图,它包括房屋平面结构布置(家俱、陈设摆放)设计、区域使用功能划分(如:卧室、客厅、书房、厨房及卫生间等)设计、出入通道(如:门的开启方向及通道走向)设计,其中包括某些部位使用的材质和安装方式、要求等设计。它是按实际比例尺寸绘制的,一般采用的长度单位为公制长度单位㎜。

14、水电施工图:

是指用于指导建筑装饰装修水电施工的平面示意图,顾名思义,示意图是以示意方式进行绘制的,图形是以线条和符号连接构成的,图形一般没有准确的数值标注,只是示意大概的安装方位和形式,具体安装方法和要求,都是以文字标注及说明为主。

物业装修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房屋外观的管理

(二)主体结构的管理

(三)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四)房屋配套设施的管理

(五)施工行为的管理

(六)告知和督导义务

(七)商业门面装修管理

(八)物业装修管理如何规避责任

(一)房屋外观的管理

1、任何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在从事住宅室内装修的活动中,不得破坏房屋的外观,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的门、窗、阳台护栏,以及外立面墙砖、涂料颜色;

2、严禁在承重墙上开凿门、窗孔洞,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开孔和凿洞;

3、严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封闭观景阳台、生活阳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墙上安装雨蓬、防盗网、晾衣杆等;

4、严禁随意在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空调外机应安装在房屋的预留位置上,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上;

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房屋外立面上安装广告牌及带有商用告示效应的标识;

6、严禁侵占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严禁在公共区域的通道、露台和屋面乱搭乱建;

7、严禁开挖地下室、打井。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

(二)主体结构的管理

1、严禁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2、严禁擅自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

3、任何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在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活动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房屋基础,严禁在结构墙、柱、梁、板上钻孔凿槽。如因水电管线敷设,确须开孔凿槽,必须报物业管理公司,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查同意后,并在物业管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施工;

4、严禁在非承重楼面砌砖体(红砖、沙砖)隔墙;

5、严禁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做卫生间和厨房;

6、吊顶龙骨及木地板龙骨固定支点钻孔,孔洞点阵不得≤600㎜,孔洞直径不得≥12㎜,孔洞深度不得≥50㎜;

7、房屋装修如需变动房屋结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其施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三)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1、防水层应涂抹在结实、坚硬、表面光滑平整、干净、干燥的基层上,并按规范要求施工,防水层应有一定的面积和厚度。防水施工完成后,应作闭水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少于48小时,并会同装修管理人员一道共同检查闭水试验情况,确认无渗漏现象后,方可后续施工;

2、室内装修施工,对阳台、厨房和卫生间,有较大改变的和对原防水层有较大破坏的部位,二次防水施工时应作重点和加强处理,确保无渗漏;

3、卫生间、厨房、阳台未作闭水试验不得回填,并不得只在回填找平层上做防水层,此方式存在严重的工艺技术缺陷和隐患;

4、回填找平层水泥沙浆应有足够的强度,其水泥沙浆标号不得低于1∶2,水泥沙浆厚度应≥60㎜;

5、卫生间地面防水必须全做,墙面防水最低点应≥300mm;若使用淋浴龙头,安装龙头的墙面防水层高度应≥1800mm,宽度是淋浴龙头左右各500mm,阴角临界墙宽度为1000mm,高度必须达到1800mm。

(四)房屋配套设施的管理

1、给水管不得暗敷在非防水地面,在通过无防水要求的区域内,应采用天、墙布管敷设方式,即采用吊顶内敷设和沿墙壁暗敷方式敷设;

2、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作压力试验,水压不应小于9kg、稳压不应少于两小时;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作冲水试验,每个管口冲水量不应少于200kg,冲水方式为容器灌冲。经压力试验和冲水试验无渗漏现象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施工临时用电,只能在漏电保护开关后端驳接。布线完毕后,各回路应作通电试验和绝缘试验,通电试验时应在漏电保护开关的保护下进行;

4、天然气管道、阀门、计量表,严禁装饰封闭及包裹。应裸露在外,并随时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安装后的管道接口应作漏气检测;

5、燃气报警器探头接通电源后,安装在吊顶的下方,尽可能靠近和正对燃气用具,不得远离燃气用具和隐蔽安装;

6、燃气热水器排气管道,严禁接入厨房排烟道内,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位置和方式直接引向户外排放;

7、严禁将燃气热水器置于厨房、卫生间内,燃气热水器只能安装在生活阳台的墙壁上,相距天然气表和管道≥500㎜的位置,并将排气管道引至户外;

8、严禁拆卸厨房与饭厅之间的隔门,严禁将封闭式厨房改装成开敞式厨房,并随时保持厨房与户外空气的对流。厨房采用暗埋式燃气灶,应在厨柜前门上方开4~6个直径不≤30㎜的透气孔;

9、阳台落水主立管,严禁装饰包裹。厨房、卫生间落水主立管,如确需装饰包裹,应采用可拆卸方式,或采用红砖隔离空包方式处理,包裹时管道与砖之间应留出5~10mm间距。有检查口的楼层,应露出检查口和足够的拆卸检查口盖的空间。严禁用水泥砂浆灰填充式包裹;

10、可视电话及红外线监视器,不得擅自移位和改变,如需变动位置,应由原安装单位施工人员处理;

11、严禁移动厨房排烟道预留孔洞位置(高度和方向)。抽油烟机排烟管应规范的接入排烟道预留孔;

12、空调外机,应安装在预留位置上,氟里昂管敷设,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定规范安装,并将冷凝水管接入积水管内,严禁冷凝水散流。(注:本楼房原设计未考虑家用中央空调安装,故严禁安装家用中央空调);

13、严禁拆除卧室内的阳光窗防护栏。因装修改变防护栏材质和款式,高度不得低于1000mm,其安装应牢固、可靠;

14、入户给水管应加设总阀,便于日常维修和检查;

15、严禁损坏物业共有设施、设备及场地,严禁擅自改变和移动共有设施、设备。

(五)施工行为的管理

1、任何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人在从事住宅室内装修的活动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影响公共环境清洁卫生,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2、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杜绝一切不文明的施工现象和行为;

3、严禁施工现场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如:吸烟、乱扔烟头、火种、不规范的使用明火、电炉(含电阻加热器)、碘钨灯取暖或烘烤物品等;

4、施工和照明临时用电、线及插线板的安装应符合规范,严禁乱接乱搭;

5、严禁在公共过道、公共区域地面上搅拌水泥、切割地砖、石材及进行木制品制作等作业;

6、施工用水区域,应保证在不渗漏的前提下规范用水,不得侵害和影响相邻户;

7、严禁将建筑装修材料堆放在公共过道及公共区域,保证公共过道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及通行安全;

8、严禁高空抛洒,严禁影响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现象和行为;

9、严禁采用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和材料;

10、严禁采用国家或政府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施工设备、设施;

11、房屋装修,如须变动房屋结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其施工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

12、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13、装饰装修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六)商业门面装修管理

1、门面室内装修,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和移动报警按钮、喷淋头、温感器、消防箱等消防设施,严禁封闭和占用消防通道;

2、门面室内装修,严禁封闭共用管线(水、电、气、消防)井检查口、门,应留出检修空间及通道;

3、燃气管道安装应符合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不得埋于墙内和地下,不得接近有明火和易产生静电火花的电器,应保持正常的空气流通;

4、商业门面装修,必须遵守附属设施使用功能规定和要求,不得超功率、超容量、超标准、超范围、超规范安装和使用,如:通电、通水、通气(天然气)、通风(换气、新风)、排水、排烟、消防水等;

5、商业门面室内装修,未经计可,不得擅自更改排污管道预留接口位置。不得封包检查口(疏浚口);

6、室内外天棚吊顶时,在遇沉水弯、检查口(疏浚口)、消防水阀、强弱电路分线盒时,应在对应位置处预留维修检查口,洞口尺寸应小于500×500(㎜);

7、使用液化气罐的门面,燃具与液化气罐相距≥5m,液化气罐存放处应保持阴凉和空气流通,存放处应设置防爆墙或安全防护装置,在入口处张贴“火源切勿接近”或“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等标识;

8、商业门面(办公用房)电器安装,应设置电源配电箱,除设置总开关(空气开关)外,各回路应单独设置空气开关,确保电力的使用安全;

9、使用大功率电器较多的商业门面(办公用房),并由380V三相电源变为220V两相电源使用的,三相电源负荷分配应均衡和合理。

(1)餐饮门面室内装修:

1.厨房污水进入主排水管道前,必须设置沉渣池、隔油池,避免污水中夹带的动(植)物油及碎骨、泥土、沙石进入主排污管道内,严禁将未过滤的污水直接排放入主排污管道;

2.店面较大的,水平排水管道长度方向≥20m的,应增置管道疏浚检查口;

3.厨房油烟在进入主烟道(管)前,应安装滤油及油烟净化装置,严禁将未过滤的油烟排入主烟道(管)内,严禁向小区内或门面四周直接排放油烟;

4.严禁将直排式和强排式热水器的排气管接入烟道内;

5.厨房抽油烟机,应采用低噪声高速风机或专用风机,噪声不应大于65分贝,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0:00点钟。

(2)美容美发门面室内装修:

1.洗发室地漏及洗涤池放水口必须加设不锈钢丝过滤网,模数不应≥2㎜;

2.污水进入主排水管道前,必须设置沉渣池,避免污水中夹带的发丝、发屑进入主排污管道内,严禁将未过滤的污水直接排放入主排污管道。

(3)门面户外装修:

1.门面装饰装修除严格申报审批外,户外装修(门额、门柱、户外广告等),应严格按物管统一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户外装修方案,未经申报和审核,不得擅自和违规施工。不得个性张扬,必须服从整体规划和管理要求;

2.门面户外装修,严禁侵占公共过道和路面。门额和门柱装修,不得超过相邻户彼此间分隔线。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原路面整体形式和效果;

3.门面户外装饰装修,未经计可,不得擅自改变原始结构和开状,不得擅自增加附属构筑物,不得侵占相邻门面的位置和影响相邻门面的装修效果;

4.门面空调安装,应遵守物管的规定和要求,安装前应将安装方案报物管审核,并在物管有关人员的现场指导下进行。

(七)告知和督导义务

1、装修管理人员,应将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办法,详细的介绍给前来办理装修申报的业主、租赁人或装修公司人员。

2、装修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将装修公司情况或装修公司的施工情况告知业主。

3、装修管理人员,应将装修方案中或施工中不合理的工艺和工程隐患告知业主。

4、装修管理人员,应将装修的禁止行为和相关的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

5、装修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维护业主利益,对装修施工中的违规行为予以及时的纠正,并督导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整改。

6、装修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应及时的跟进和处理,并及时的督导和予以解决。

7、装修管理人员,对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提出的询问和求助,应予以当面的解释和指导,对难以陈述问题,应亲临施工现场予以帮助和督导。

(八)物业装修管理如何规避责任

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将物管公司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房屋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装修施工人员。

2.依理依法的管理: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依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小区《管理规约》进行装修管理。

3.坚守管理职责: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必须做到违规必查、违规必禁、违规必究。

4.不得混淆管理范围:

物业装修管理,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的范围和性质,必须清楚物业装修管理只是装修行为管理而非装修质量管理,装修验收只是行为验收而非质量验收。

5.不可参与装修业务的推荐和介绍:

物业装修管理,不得强制性的向业主推荐和介绍装修公司和推销装修材料。

6.不得无原则的干预业主装修事务:

物业装修管理,不得无故的对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进行管、卡、压,或进行与物业装修管理无关的事。

对装饰装修违规现象的处理

1、对违反《装修施工管理服管理协议》、《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当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其检查、消除影响、赔偿,或清退离场,不得在本小区继续施工;

2、对违反了《装修房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其检查、消除影响、赔偿,或清退离场,不得在本小区继续施工;

3、对装修管理员的管理,执意不予理采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物管公司有权采取法律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4、对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除立即停止违章规施工外,责令其限期恢复和整改,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后果的上报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5、在实施物业装修管理的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和装修管理员,只能依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行使其权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6、在物业装修管理活动中,物业公司拥有审查、监督和管理的权力和义务,拥有对一般违规行为的处理权,如:责令其停工和整改等。绝没有行政职能部门的处罚权。物业管理公司,对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的违规现象和行为有制止、纠正、举报、投诉的权力和义务;

7、在物业装修管理活动中,对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行为,除强行的予以制止外,应及时的将情况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装修管理员的素质要求

(一)熟悉物业基本概念及装修管理基本概念;

(二)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熟悉相关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技术规范、工艺流程和施工验收标准;

(四)熟悉辖区环境以及配套的设备设施,熟悉辖区环境布局及房屋结构;

(五)熟悉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条例;

(六)熟悉本岗位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具有一定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制图和识图能力;

(七)具有一定的书写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规范的书写与之相关的技术作业文件和说明;

(八)具有规范的、文明的行为举止,能做到礼貌待人,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九)能准确的掌握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装修管理员的职责

(一)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热情的服务意识,具有专业的职业素养;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的执行和运用相关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及标准;

(三)严格审核装修方案,在审核中对违反法规和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和注意事项,应予以提示和制止,并在原装修方案图中予以纠正和注释;

(四)在装修巡查中,对未按装修审核内容及修正意见施工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尽可能地避免给业主或相邻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留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五)在装修巡查中,对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范和消防规范行为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尽可能地避免重大施工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在装修巡查中,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行为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人,应立即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七)坚守岗位、坚持原则、履行职责,认真作好装修审核记录和装修巡查记录,认真填写整改通知书,并做到及时追踪、督导和检查;

(八)及时协调和处理好装修施工中出现矛盾和问题;

(九)负责解答业主对小区物业装修管理事宜的询问,做到悉心指导、耐心解释、热情服务,并及时处理业主的报事和求助。

装修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规范装修管理工作,维护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和协调,确保公共环境、设施的运行正常和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宅小区、别墅、商住区、写字楼物业装修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小区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楼栋管理员负责业主装修申报及装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3装修管理员负责装修方案初审,管理处工程部主管或房地产公司工程部负责技术上的审批。

3.4装修管理员负责装修竣工验收。

3.5装修管理员、秩序护维护员、楼栋管理员负责装修巡视,装修跟进、装修现场监管,对装修过程中各环节进行控制。

3.6秩序护维护员负责装修消防、安全的巡视和检查。

3.7客户服务中心收费员负责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

4.0程序:

4.1装修申请

4.1.1业主提出装修申请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方案图(指平面布置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照明(开关、插座)线路图、给排水施工图等)和相关技术资料,业主应按《装修申报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4.1.2如业主委托装修公司装修,装修公司应提供加盖装修施工单位公章(必须是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1.3如租赁户(物业使用人)装修申请时,应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及业主同意装修的有关证明。

4.1.4如业主或租赁户自行装修,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承诺书》。

4.1.5商铺门面、娱乐场所装修申请时,申请人(业主或租赁户)应提供消防部门的审批文件。

4.1.6装修管理员确认业主和租赁户身份后,向申请人提供物管公司《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文件。

4.2 装修审批

4.2.1装修管理员应认真审查如下事项:

4.2.1.1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

4.2.1.2装修是否存在有严重的消防隐患。

4.2.1.3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如:乱搭乱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打凿共用墙等。

4.2.2初审合格后,报管理处主任及房地产公司工程部作技术审批,审批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2.3装修管理员负责将审批后的装修申报情况通知业主,对需要业主修改装修设计的,应告之业主修改。

4.2.4 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装修管理员应通知业主到客服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参照《装修收费一览表》:

4.2.4.1业主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

4.2.4.2装修施工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4.2.4.3装修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客服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和施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

4.2.4.4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分正、副两证,正证由施工人员随身携带,副证进入小区时交门卫临时保存。

4.2.4.5装修相关费用完清后,发放《施工许可证》,通知工程部开启该户水电,告知业主可以进场装修施工。

4.3施工期间的管理

4.3.1装修施工期间,装修管理员、秩序护维护员、楼栋管理员应每日至少巡查一次装修施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秩序护维护员严格按照小区有关管理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秩序维护管理。

4.3.2发现下列情况,装修管理员、秩序护维护员、楼栋管理员按本程序4.5项办理。

4.3.2.1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的;

4.3.2.2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的;

4.3.2.3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或擅自更改装修审批内容的;

4.3.2.4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的;

4.3.3业主或装修施工人员,就装修事宜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装修管理员应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在详细了解业主提出的请求后,及时的给予帮助和处理。

4.4装修竣工验收

4.4.1装修施工结束后,业主或施工单位应向管理处提出装修验收申请。

4.4.2装修管理人员、业主或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对装修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装修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违章情况,按本程序4.5项办理。

4.4.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装修管理员、管理处主任在《装修竣工登记表》内“验收意见”栏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4.4.4施工人员撤场时,客服中心收回《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出入证押金不予以退还。客服中心应通知门岗该户装修人员已清场。

4.4.5 装修验收合格,并已入住三个月,业主应申请装修复验,装修管理员应到现场复验,如无问题。由装修管理员、管理处主任在《装修竣工登记表》“二次验收意见”栏签署“复验合格”后,经公司经理审批,由财务退还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保证金。

4.5违章装修的处理

4.5.1装修施工期间或装修竣工验收中,发现违规装修行为的,装修管理员应立即要求违规整改,并视其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4.5.1.1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整改。

4.5.1.2出具《装修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5.1.3出具《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5.1.4情形严重的报公司经理批准,实施停电停水,强行制止违规及侵害行为。

4.5.1.5要求损失赔偿的,报公司经理批准。

4.5.1.6情形特别严重的,除强行停止施工外,报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4.5.2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业主违章装修的,装修管理员,应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请示公司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4.5.2.1首先从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中扣款。

4.5.2.2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由业主支付现金方式给予赔偿。

4.5.2.3对严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且又拒绝整改的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装修管理员按规定不予验收,并拒签《入住许可证》。

4.6 装修档案管理

4.6.1装修竣工,通过验收,由客户服务中心片区楼管员收集、整理装修管理资料,统一归档。

4.6.2装修档案管理按公司有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5.0相关支持及参考文件

5.1 《物权法》

5.2 《物业管理条例》

5.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5.4 《管理规约》

5.5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5.6 《装修施工管理服管理协议》

5.7 《业主手册》

5.8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9 《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0相关记录表格备案文件

6.0.1《装修委托书》

6.0.2《装修申报表》

6.0.3《装修承诺书》

6.0.4《装修许可证》

6.0.5《装修收费一览表》

6.0.6《装修申报情况记录表》

6.0.7《装修动态一览表》

6.0.8《施工人员登记表》

6.0.9《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6.1.0《装修整改通知书》

6.1.1《装修竣工验收表》

6.1.2《入住许可证》

装修管理制度 篇五

为使电梯设备运行在安全、高效的工作状态,避免对电梯产生额外损坏,应严格按以下规定使用:

一、使用电梯实行分段定时制,即每日的`8:00—12:00、14:30—18:00为材料搬运时间;

二、业主和搬运队在搬运物品时一律采用货梯,客梯仅供客人上下,严禁用于搬运物品。电梯载重量不得超过800kg,搬运过程不得长时间占用电梯或用物料堵塞电梯门;

三、沙、石搬运需按要求袋装方可入内,进入电梯后需肩扛,不得放置在电梯轿厢底部;轻质砖块、地板砖等材料进入电梯需在轿厢底部铺垫保护胶袋,搬运过程确保材料平铺,不得集中堆放在电梯轿厢单侧,避免造成电梯倾斜损坏;

四、进入轿厢的货物不得超过长1.5米、深1.6米、高2.2米;厚度为5厘米(包括5厘米)以上的木板严禁硬塞入电梯轿厢;

五、装载流质、粉状、砂石、块状材料应包装牢靠,无渗漏、无污染,遗留物应自行清理干净;

六、装载的货物尽可能采用箱装、袋装或捆绑等措施,并在装运前,集中在厅门附近堆放(勿堵塞通道),以减少占梯时间;

七、装运装修用易燃易爆材料、化学危险品时,应向管理人员如实说明,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八、严禁以下违章用电梯行为:

l非消防状态下敲击消防按纽呼梯;

l用木片塞入厅门门槽或用货物阻止厅(轿)门关闭;

l擅自开启轿内操纵厢面板使用电梯;

l装卸货物时采用拖拉式、抛甩式撞击轿厢或强行向轿厢内塞货物,造成轿厢门变形。

装修管理制度 篇六

西景花园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装修管理制度 篇七

1.0目的

通过对顾客装修过程的控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顾客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3.0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建筑、装饰管理手册》,并对管理处进行不定期的装修检查。

3.2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的装修手续并进行装修过程的管理。

3.3管理处负责一般装修方案的审批。工程部负责对结构、室内管线等有重大改动的装修方案的审批。(商场、写字楼装修方案由消防局主管部门审批)。

4.0内容

4.1装修申报

4.1.1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的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报管理处审批。

1)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如:结构、管线、外观的变更、防水层的破坏等),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2)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公司工程部审批。

3)商场、写字楼部位的装修需报消防局主管部门审批。

4.1.2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审批。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4.1.3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方案审批合格,装修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管理处与业主签定《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装修押金,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4.2装修施工过程的'管理

4.2.1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建筑、装饰管理手册》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中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4.2.2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建筑、装饰管理手册》及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4.2.3重大装修,需经公司工程部验收。商场、写字楼装修需经消防局主管部门验收。

4.2.4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处对装修情况复验,合格后将押金退还顾客和施工单位。

4.2.5对装修档案的管理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期至业主搬迁后。

5.0引用文件与记录

装修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

为了保障住宅区的房屋结构完好和外观优美、统一、配套设施完好,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管理片区内住宅、商铺的装修设计审批与施工监督。

3.管理内容

3.1住宅装修必须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3.2住宅装修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3.2.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功能、外墙的颜色。不得擅自对室内的阳台、露台、通道等进行任何改动。

3.2.2为保护整个小区的美观、整齐,凡统一安装施工的设施,如外门、窗、阳台、露台等,不得进行任何改装。吸排油烟机、空调等应安装在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或指定位置。

3.2.3不得在室内现浇水磨石及铺设10cm以上、容重大于700kg/m3砖、板等材料,如有导致房屋损坏,甚至保修、保险失效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人身事故,均由当事人负责。

3.3装修施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3.3.1住宅装修施工时间:每日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

18:30)在法定休息日和规定时间外施工,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且静音作业。

3.3.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出装修房间。

3.3.3若利用电梯运输装修材料及工具,需按规定使用。

3.3.4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垃圾,每日应清理出户并倒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

3.3.5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公共设施等,应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和赔偿。

3.3.6住户申请装修需到管理处客服中心领取:《装修审批表》一份。《装修管理规定》一份。住户填好《装修审批表》,并提供装修队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装修设计方案1套,将以上资料交管理处客服中心,由工程队主管审批。装修户与装修队施工负责人应到管理处交装修保证金20xx元、垃圾清运费3.00元/平方米,费用缴清并登记在《装修情况汇总表》上后才能领取盖有管理处指定印章的《装修许可证》,此《装修许可证》要求装修队贴于住户进户门外侧,装修施工人员由负责人或业主办理《出入证》,并在《装修施工人员统计表》上登记,装修工人凭此证进入装修户内施工。

3.4住户装修完工后,经管理处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塞、损坏等情况,并入住二个月后可退还保证金;否则,应从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多退少补。保证金管理参见《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3.5管理处工程维修人员和片区管理员跟踪监督,每周二次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填写《装修巡查表》。保安巡逻员或班队长每天抽查,填写《巡查记录表》。工程维修人员在巡检中,若发现有超越审批范围的施工情况,由工程维修队人员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的情况应在《装修巡查统计表》上留下记录。若有动过防水层的出现渗漏情况,应限期装修队进行整改。

3.6保安队对施工人员的出入及在小区内的活动管理参见《出入证管理规定》和《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3.7竣工验收时,由工程维修队负责人或管理员在《装修验收表》上签字。

3.8保安部应将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各房内人员及其出入证件进

行核查,清理无证及串房人员,按照《出入证管理规定》、《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予以处理、记录。

4.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4.1《出入证管理规定》

4.2《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4.3《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4.4《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4.5《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

4.6《装修许可证》

4.7《装修情况汇总表》

4.8《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4.9《装修人员登记表》

4.10《装修巡查表》

4.11《违章整改通知书》

4.12《装修巡查统计表》

4.13《关水试验记录》

4.14《冷、热水管试压测试记录》

4.15《出入证》

装修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通过对业主装修控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3、职责

(1)物业公司工程维修中心负责制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并进行定期的装修检查。

(2)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的装修手续并进行装修过程的管理。

4、内容

(1)装修申报

a、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报管理处审批。

a、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b、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开发商工程部审批。

b、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c、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方案、装修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管理处与业主签定《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装修押金,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2)装修施工过程的管理

a、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b、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c、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处对装修情况复验,合格后将押金退还业主

,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在业主入住后三个月经业主确认后退还装修押金。

d、装修管理资料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至业主搬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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