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虎知道为您精心收集了7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章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篇一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第三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规定,对所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第三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第三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篇二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经本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挡,对临街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对在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在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进行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的,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
第二十八条对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者录像。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三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检查方式
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三、检查项目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施工部检查项目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施工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页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施工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检查整改
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施工部对其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由施工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公司施工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五、整改分类
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责任人,限期整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防范和事故应急与处理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安全事故应急范围
1、施工现场事故伤亡人员应急。
2、施工现场事故的安全应急。
第三条本预案是指一般以上事故的应急。
第四条各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保障职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防范
第五条各施工项目部应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各项安全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坚持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按照预案程序迅速进行妥善处理。
第六条各施工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由项目经理和项目主管安全负责人主持,各分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布置、督促、检查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并作出会议记录和防范措施。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各分项项目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对不按期整改的施工项目进行经济处罚。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安全管理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现有伤、亡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停工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复工。
第八条各施工项目部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的。发生伤、亡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第二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项目工程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第二责任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的演练和实施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按以下职责,划分开展工作。
1、组长:刘军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全面领导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筹集善后处理资金。
2、副组长:孙大武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本地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做好引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副组长:蒋治武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与事故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安抚工作。
4、组员:罗维
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家属进行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负责联系大型机械的动用,及车辆和事故现场保卫工作。
5、组员:刘军(该项目工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职责: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6、该工地责任工长:孙大武
职责:立即送伤者到就近医院抢救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
7、组员:该工地安全员
职责:立即封锁、保护事故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取证,配合有关人员取证和善后工作。
8、组员:冯多华
职责:立即引导工地民工就地待命,不得离开工地,取证、调查原因、配合有关人员取证和善后处理。
9、组员:该工地门卫
职责:立即关闭大门,保护事故现场不得让工地以外人员进入,等待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勘察事故现场等。
二、如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不在现场,项目经理职责由责任工长承担以此类推,如公司总经理不在或外出由副总经理承担总经理职责,各级人员以此类推。做到有事故发生,有责任人负责。
三、幢号、分公司、站、厂对发生的突发事故,(如食堂中毒、工地发生火灾、特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病疫等)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如发生不报,一经查实,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交司法机关处理。项目、分公司、厂、站必须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救援小组和后勤保障组。报公司审批实施。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应急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火灾抢救
1、火灾急救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了解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器具。在扑救现场,应统一行动,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撤离扑救人员,避免伤亡,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二次事故的发生。在灭火后,应保护火灾现场,以便事后调查起火原因。
2、火灾现场自救注意事项
(1)救火人应注意自我保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站在上风口防止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2)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3)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
(4)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5)大门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吸待援。
3、烧伤人员现场救治在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素脱离接触,以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
(1)伤员身上燃烧着的衣服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者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切勿奔跑或用手拍打,以免助长火势,防止手的。烧伤。如附近有河沟或水池,可让伤员跳入水中。如果肢体烧伤则可把肢体直接浸入冷水中灭火和降温。以保护身体组织免受灼伤的伤害。
(2)用清洁包布覆盖烧伤面并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自己不要随便把水泡弄破,更不要在创面上涂任何刺激性的液体或不清洁的粉和油剂。
(3)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4)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送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第十一条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
1、止血
(1)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2)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总动脉、锁下动脉、肢动脉,胫动脉,胫前后动脉止血法。
(3)弹性止血带止血法: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止血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却。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具体时间,争取上止血带后2个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若途中时间过长,则应暂时松开止血带数分钟:同时观察伤口出血情况。若伤口出血已停止,可暂勿再扎上止血带;若伤口继续出血,则再重新扎紧上止血带加压止血。
2、包扎、固定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
3、搬运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送医院抢救。搬运伤员要点:
(1)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畸形变化,就提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再搬运。
(2)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量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3)在房屋倒塌、上方陷落、交通事故中,在肢体受到严重挤压后,一般在解除肢体压迫后,应马上用弹性绷带缠绕伤肢,给以固定少动。
(4)胸部受损的伤员,实际损伤常较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
(5)人体创伤的,尤其在严重创伤时,常常是多种性质外伤复合存在。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疼痛。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并送医院进行抢救。
第十二条触电事故处理
一、对症救护处理
1、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觉,但内心惊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则应保持空气流通或注意保暖,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进行诊治,或送往医院。
2、若触电者伤势严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对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平卧;周围不围人,使空气流畅;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若触电者呼吸困难。面色发白,发生抽搐,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3、若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或二者都已停止,仍不可以认为已经死亡,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但应注意:急救要尽快地进行,不能等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能中止急救。
二、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而且简单易学,容易掌握。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使胸部能自由扩张,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假牙、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作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头部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根下陷,应把它拉出来,以利呼吸畅通。
三、胸外心脏挤压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作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在触电者胸骨中段叩击1-2次,如无反应再进行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挤压持续4-6小时,直到病人清醒或出现尸斑为止,不要轻易放弃抢救。当然应尽快请医生到现场抢救。
四、外伤的处理若触电者受外伤,可先用无菌生理盐水和温开水洗伤,再用布绷带或布类包扎,然后送往医院处理。如伤口出血,则应设法止血。通常方法是:将出血肢体高高举起,或用干净纱布扎紧止血等,同时急请医生处理。
第十三条中暑后抢救夏季,在建筑工地上劳动最容易发生中暑,轻者全身疲乏无力,头晕、头痛、烦闷、口渴、恶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晕倒或昏迷不醒。遇到这种情况应立即进行急救,让病人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解开衣扣腰带,慢慢地给患者喝一些凉开(茶)水、淡盐水或西瓜汁等,可以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病重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预防的简单方法是:平时应有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营养;工作时,应穿浅色且透气性好的衣服,争取早出工,中午延长休息时间,备好消暑解渴的清凉饮料和一些防暑的药物。
第十四条
一氧化碳中毒抢救对一氧化碳急性中毒患者的抢救,首先要及时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使其呼吸畅通;中毒较重的病人,要给其输氧,促进一氧化碳排除;对已发生呼吸衰竭的患者,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直到恢复自动呼吸,再送往医院治疗。
第十五条亚硝酸钠中毒抢救亚硝酸钠毒性剧烈,中毒死亡率也较高,但只要抢救及时,方法适当,仍可化险为夷。抢救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迅速洗胃,清除毒物。洗胃一般用1:5000的高锰酸钾水冲洗,仰灌或胃管插入均可。同时,要用硫酸镁导泻,排除肠道内的毒物。
二、对轻微中毒患者,可采用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静脉注射。一般用15%葡萄糖60—100ML加维生素C0.5—1克,注入静脉。
三、血压下降时,可用阿拉明强心剂,但禁用肾上腺素。
四、对呼吸困难、青紫严重、昏厥休克的严重中毒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第五章应急器材、应急物资
第十六条应急电话
1、应急电话分类:
工伤事故重病人抢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市安监局汇报。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能应用畅通工地安装电话,在室外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日、夜间等使用,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机旁变应张贴采用紧急电话和工地注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救护电话“120”,火警电话“116”,匪警电话为“110”,拨打电话时要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应派人在现场处等候救护车,把救护车进入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清除。
第十七条常备应急物资
一、常备药品
1、消炎药:先锋霉素Ⅳ号、增效联磺片、氟哌酸、奥复星、痢特灵。
2、治疗冠心病及降血压药:硝酸甘油、消心痛、心痛定、复方降压片、利血平。
3、止咳平喘药:克咳敏、复方甘草片、氨茶碱、喘定、博利康尼。
4、解痉止痛及止吐、助消化药:阿托品、654-2、灭土灵、吗丁啉、酵母片、多酶片。
5、通便药:果导片、开塞露。
6、解热止痛药:安痛定、去痛片、阿斯匹林。
7、镇静药及脱敏药:安定、扑尔敏等。
8、脱水药:20%甘露醇。
9、抢救药:可拉明、洛贝宁、多巴胺、肾上腺素、利多卡因。
10、治疗配药的液体:5%葡萄糖、10%葡萄糖、25%葡萄糖、5%葡萄糖盐水、0.9%盐水。
二、常用物品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冰袋、各种消毒液及物品、一次性注射器及输液装置。
三、急救药品20%甘露醇注射液、0.9%盐水注射液、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多巴胺、西地兰。
四、消毒药品75%酒精、2%碘酒、3%过氧化氢(双氧水)、0.1新洁尔灭、0.9%盐水、1%龙胆紫夜、红汞。灭菌棉球、棉签、持物钳。
五、急救物品急救包(内含无菌敷料、绷带);缝合包(内含持针器、缝合针、线,止血钳、镊子、剪刀、手术刀、敷料等);气管切开包(内含气管套、手术刀、止血钳、剪刀、镊子、持针器、缝合针、线、敷料等);各种常用小夹板或石膏绷带,担架;止血带、氧气袋。
六、眼科常备药物及器械洗眼壶、清创缝合包、简单的缝合器械、生理盐水、3%硼酸液、2%—3%碳酸氢钠溶液、抗生素眼药水、抗生素眼药膏、破伤风抗菌素、止血药、消炎药等。
第六章救援人员、救援器材、救援培训及演练经费
第十八条救援救护小组及后勤保障组从各项目部抽调人员组建一支精干、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保证召之即来,保证救援工作顺利实施。
第十九条救援救护组及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对人员的基本抢救知识培训,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时间不低于20个学时。
第二十条救援救护小组根据各项目工程部提供的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前做好车辆器材准备工作,随时调用。
第二十一条为保障伤、亡事故抢救救援,公司与项目部共同落实专项经费。
第七章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亡事故发生后,项目工程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应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第二十三条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报告及报警:接到各项目部发生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和市安监局、安监站。
2、下达救援指令:接到伤、亡事故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指令,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抢险。由救援小组组长负责现场指挥,保持与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络,随时将施救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3、后勤援助,后勤保障组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抢救伤员转到医院抢救,汇同、配合相关部门准备好下一步的善后工作,保持与领小组的通讯联系,随时报告情况。
4、现场保护和清理,各项目部应保护好现场,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完毕后,救援小组汇同项目部清理现场。
第八章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各领导小组负责对救援救护组执行本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工程部对伤、亡事故的防范及具体救援人员、设备、器材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伤、亡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目部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本预案涉及人员变动,由继任者担任。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五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四、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五、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七、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十一、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1、各房建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2、专(兼)职防火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天检查两次(班前、班后),对一般部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施工班组每周要组织班长、工段长,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防火负责人或质安部。
4、班组、部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施工队、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易燃、易爆施工队、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如果重量减少l/10,应补充药剂和充气。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安保部负责监管,各二级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处、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消防条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予以处罚。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将火灾扑灭在萌芽之中,不得隐报。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
义务消防队职责
义务消防队在项目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消防队员由各部门人员、劳务作业处及专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每周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三、杜绝违章用电和违章用火,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四、及时向安保部报告责任区域内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品的存放情况,保证各种危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担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和保养,根据责任区域的防火需要,随时向安保部申报所需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六、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七、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使责任区域的工作人员均能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八、积极参加安保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熟悉本项目的消防应急预案。
九、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设部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边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加强对分包队伍、雇用、借用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分包队伍的“四关”。(1)对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2)对方具有施工资质;(3)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合同书;(4)对分包工程要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切实把民工队伍纳入我们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
6、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和建设部、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继续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7、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二、 奖罚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搞好项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我们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项目部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基本平衡。
(一)奖罚细则
1、处罚
(1)项目部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项目部500元,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部5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安全员500元,发生一起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罚项目部20000元,罚项目经理3000元,安全员1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无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交底,各罚款500元。
(3)无检查整改记录,对查出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罚项目经理2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并追究责任。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二图(工程总平面图、立面图)、六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规则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二栏(违章警示栏 、宣传栏)各罚款300元。
(6)施工现场围档设置,主路段未设置高于2.5m,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1.8m的,罚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无排水,工地有积水,泥浆,各罚款200元。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乱堆乱放的,罚款200-500元。
(9)脚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扫地杆(或间断),架体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
(10)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与建筑无拉结(按规定少一处)或拉结不牢固不规范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1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每处罚款100元,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罚款150元。
(12)脚手架架板不满铺,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安全网、密目网或网面封闭不严,施工层不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挡脚板,每处罚款300-500元,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设置平网或施工层外架架体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每一处罚款100元。
(13)基坑支护无方案,无临边防护措施,无放坡、排水,各罚款200元。
(14)施工现场有一个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系帽带罚款50元。
(15)高空危险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100元。
(16)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阳台、楼层、屋面等临。
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篇七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合理工期,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工程,不得肢解工程。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确定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工程概算。
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对各类管线加以保护。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购买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施工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拆除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算确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及拨付计 www.huzhidao.com 划;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四)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五)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消防、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7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够帮助到您,是虎知道最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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