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管理制度【最新4篇】

时间:2023-03-03 08:35:14 | 来源:语文通

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4篇《人才管理制度》,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人才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档案及人才信息库的管理,确保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人力资源配置的及时性,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事档案及人才信息库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正式员工的人事档案,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所有员工建立临时人事档案,临时人事档案应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各类学历、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员工录用审批表、试用期工作总结、员工转正审批表、考核材料、考勤记录、培训记录、奖惩证明、职务任免文件等。

第五条临时人事档案应存放于专用档案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并定期检查,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对员工的临时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删除或销毁,应注意保密,并根据临时档案内容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向员工的正式档案补充材料,以确保员工正式档案的完整性。

第七条有关人员因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时,应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负责承办。如需借离档案,须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人事分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离职员工的临时人事档案资料原则上不退还员工本人,由综合管理部存放,以备查询。

第九条离职员工的正式人事档案原则上应根据其新单位的调档函办理转移手续。

第三章人才信息库管理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后备人才信息库,以确保人力资源配置的及时性。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的需求状况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大型招聘*、网络和其他招聘活动,多种渠道收集人力资源信息,不断充实公司后备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每次招聘活动的`报名情况,将符合公司用人条件但暂未录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才信息库。

第十三条综合管理部应将员工推荐的、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的,以及通过其他各种渠道获得的适用人才信息纳入公司的后备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应对人才信息库中的人员资料进行合理分类,并编制《后备人才信息统计表》。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应根据人才信息库中后备人才的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后备人才保持联络,了解其工作状态等信息,为以后的招聘工作奠定基础。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对人才信息库进行整理,将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员信息及材料从信息库中删除。

第十七条原则上超过2年仍未被公司录用的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确认后可从信息库中删除。

第十八条综合管理部应为所有应聘人员保密,不得扩散应聘者的个人资料及其应聘信息。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辅助人才 篇二

辅助人才所具备的技能能力是别人很容易学习和模仿的,并且工作对组织价值贡献也不高。然而很多企业还是需要这样的人才,对于辅助型人才,企业应以受理为导,只要按照流程、制度、标准和工作手册要求员工,就能够实现预想的工作结果。典型的辅助性岗位包括前台、保洁、保安、生产线工人等。企业可以采取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等雇佣形式,以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组织利润。

人才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资源的整体优势和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学科教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教育系统人才特指获得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县三坛(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市县学科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具有中学高级职称或教育硕士学位的在职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教科所)教师。

第三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三坛、市学科骨干教师分别根据省、市有关管理办法管理,并在此基础上纳入本办法管理。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学科带头人等按省、市、县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建立梯队式教育系统人才评选机制。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按省规定进行推荐评选;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县三坛、市县学科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为第一梯队,由市县人民政府发文表彰;三坛为第二梯队,学科骨干教师为第三梯队,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文表彰。

第五条教育系统人才的职责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积极探索、研究教学实践,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成为研究型、专家型的优秀教师。

(三)牢固树立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及研究第一线。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带动、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⑴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每年至少在全县范围内讲授1~2节(次)高水平的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学术讲座,其他人才在学区或直属学校范围内讲授1~2节(次)高水平的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每学年校内评课不少于20课时,示范课不少于4课时。⑵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每人至少承担一个市级以上课题,其他人才承担一个县级以上课题。⑶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市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或市级以上评比中获奖,其他人才至少有一篇在县级以上交流或获奖。

(四)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每人带徒不少于2人,其他人才每人带徒不少于1人;做好送教下乡以及支援教育相对落后地区与薄弱学校等工作,主动参加各类支教、讲学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次,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贡献。

(五)开放课堂,将课堂作为教改科研的主阵地和展示教育思想及教学艺术的舞台。教育系统人才要建立课堂开放周(开放日),接纳校内外教师听课,定期在结对帮扶的农村学校或学区内举行示范课,不定期跨校、跨学区开展各种教学、教研等活动。

第六条教育系统人才的待遇和奖励

(一)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享受有关待遇,上级有政策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获得多种荣誉的,只享受级别最高的岗位津贴。特级教师享受省市规定的特级教师津贴。县政府奖励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一次性奖金8000元,省教坛新秀一次性奖金5000元,市三坛一次性奖金3000元,市学科骨干教师一次性奖金2000元,县三坛、县学科骨干教师一次性资金1000元。

(二)关心教育系统人才生活与健康。优先安排教育系统人才参加疗休养等活动,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每三年参加一次专项疗休养活动;每年安排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市学科骨干教师、中学高级教师、教育硕士体检一次。对生活上发生困难及患重病的人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工会组织要主动给予关心照顾。

(三)县政府在安居房分配中,要将名额专门切块给教育系统,省特级教师可安排90平方米安居房一套。县政府将启动**县名师公寓建设,逐步改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居住条件。

(四)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为教育系统人才学习考察、培训进修、学术交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优先安排教育系统人才参加学习考察、培训进修、攻读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每三年参加一次国内外学习考察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经审批参加考察学习、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各项活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专项补助。教育系统人才攻读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教育系统服务五年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奖励。

(五)建立教育系统人才教科研奖励制度,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取得更高的专业成就,提高教学水平和执教能力。对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教改实验、出版教育教学专著等给予专项资助。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主持并完成省市级课题每课题分别补助经费5000元、3000元,市三坛主持并完成省市级课题每课题分别补助经费3000元、1000元;教育系统人才出版教育教学专著的补助经费10000元。

(六)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在我县教育系统内流动要给予优先考虑。

以上各项奖励所需经费由县教育局每年摆出教育系统人才经费预算方案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足额拨付。

第七条教育系统人才的使用

县教育局、学校要为教育系统人才创造必要的条件,科学合理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一)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组织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中学高级教师、教育硕士通过带徒的形式,有计划地培养事业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年轻教师;要组织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成立讲师团进行支教、讲学和送教下乡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人才在区域内校际流动,或跨校兼课,或委派到教科研部门担任兼职教研员,为我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化和改造薄弱学校作贡献。

(二)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可以聘请部分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为兼职教研、研究员或特聘教师。

(三)学校对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教学任务安排上,要留出较充裕的时间,以便他们进行教改实验和教学研究;学校可以根据考核评价情况聘请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为首席教师,发挥他们在学科教学中的领头作用。

(四)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定期开展名师名校长论坛等多种形式,对教育系统人才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予以宣传推广。

第八条教育系统人才的管理

(一)切实加强教育系统人才管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教育系统人才管理工作。县教育局要不断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努力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育人、用人氛围,进一步推进拴心留人工程。严格控制教育系统人才外流,建立教育系统人才服务期制度,教授级中学高级、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服务期为八年,省教坛新秀、市三坛、中学高级教师、教育硕士、市学科骨干教师服务期为五年,其他人才服务期为三年。教育系统人才如调离教学岗位,其荣誉称号自行取消,与称号相关的津贴等待遇即行终止。

(二)建立教育系统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县教育局建立教育系统人才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及时了解他们的动态。在所在学校考核基础上,根据职责,每年对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省教坛新秀、市三坛、中学高级教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享受待遇。

(三)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做好人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召开人才座谈会,组织学术研讨、信息交流活动。

第九条教育系统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教育行政部门调查,省特级教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三坛、学科骨干教师经市教育局批准,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津贴等有关待遇,并由主管部门收回相关荣誉证书。

(一)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二)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考核不合格的;

(三)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罚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销其荣誉称号的。

第十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核心人才 篇四

核心人才所具备的技能很难被替代和模仿,在组织中更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缺少了核心人才,组织的业绩会受到严重的影响。马荀就属于核心人才,对乔家事业起到了核心作用。

某家生产木门的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核心城市建立了销售网络,在销售总监的不懈努力下,与各大代理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很明显,如果这位销售总监离开企业,企业的销售业绩就受到影响,在几座核心城市的销售额或许也会下降。对企业而言,这种核心人才也是最难管理的,比如,他们不按时参加例会,找财务报销高额发票,甚至和老板汇报竞争公司老总的挖掘等。

企业老板在没有想到管理核心人才的办法之前,要学会忍耐,小不忍则乱大谋,否则会影响企业的发展。管理不是教条,对核心人才的管理首先要遵循“三子”原则——最足的面子,最厚的票子,最好的位子,其次是解决找到替代他的办法,即降核心化。这是企业中一项重要的管理方式,也是为了降低企业风险而采取的有效控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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