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矿长岗位职责(最新7篇)

时间:2023-06-23 08:42:11 | 来源:语文通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一

机电矿长岗位职责

1、机电矿长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

2、机电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机电运输专业知识,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用电的安全、可靠、稳定以及运输系统的可靠。

3、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4、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5、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7、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8、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9、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

10、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11、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

隐患。

12、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13、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审核各种机电报表。

14、参与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

15、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16、必须尽职尽责,减少、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7、指导、实施机电技术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技能水平。

18、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面的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

19、参与各类机电运输事故的追查处理,审查、上报机电运输事故报告。

20、完成好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电矿长岗位标准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令、指示、决定、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协助矿长具体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和各生产系统中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按照规范组织有关机电方面的技术改造、设计、安装、维修和检查,及时编制、贯彻和落实各项机电安全技术措施;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制定的《技术管理责任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各种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查、试验、维护和更新;

4、组织、参与重大机电事故的处理、故障排除和事故分析,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救与处理;

5、不断完善低压供电系统中的三大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设备设施,确保井下各采区低压设备设施的防爆率达到100%;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保安和岗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机电)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类技术性检测、检查制度。

7、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8、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9、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

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公司技术部 2014年11月27日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二

煤矿矿长岗位工作职责

煤矿矿长岗位职责

一、职责范围

1.受公司委托,全面负责煤矿的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区等各级主管部门关于煤矿行业的政策和规定,守法经营。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

3.负责组织制订煤矿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岗位职责、工作权限,草拟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报公司审批,执行劳务用工制度,招聘除矿级管理人员、副总工程师之外的相关人员,建立一个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统

一、高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4.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是安

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技术装备和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5.负责组织煤矿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和安全技术教育体系建设;应急和救灾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领导、指挥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含技术负责人)抓好设计、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化、机电、基建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制订煤矿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建立一个严格有序的企业规章制度系统。

8.负责组织制订煤矿年度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实施措施和考核办法,并按要求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9.负责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

化、技术、业务知识的培训,组织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10.负责企业文化和矿区环境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企业精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和矿区环境,创建和谐、文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11.负责煤矿临时派工、劳动定额管理,建立健全临时派工管理制度,坚持

“一支笔”批准的制度,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矿井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12.定期组织召开矿务会、矿长安全办公会等会议,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等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等专业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3.每月下井、跟班、值班次数符合公司要求,随时掌握、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情况。

14.完成政府主管、公司交办的其

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对煤矿的整个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有决策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

2.有对员工的聘用、调动和辞退权;有对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的任用提出建议权。

3.有按主管部门、公司的要求提出机构设置方案权。

4.有薪酬制度、奖惩办法的建议权。

5.有按照公司制度对员工的奖励权和处分权。

6.有煤矿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权。

7.有权拒绝或停止执行上级有关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

8.有主要技术方案、作业规程、重大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批权。

9.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出处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三

矿长、副矿长职责

一、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整个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煤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决定,加强对全矿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必要的安全工作机构。

三、负责主持制定煤矿安全工作计划和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四、对矿山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五、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六、坚持每旬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和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月召开一次员工会,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七、对各工种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考核和奖惩。认真贯彻经常教育、三级培训和广泛宣传的原则,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

八、加强煤矿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并按比例提取安全技措资金,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装备和管理水平。

九、做好职工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设备、物资的供给,按时发放职工劳动报酬。

十、组织做好煤矿的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十一、每季必须书面向公司上报一次全矿综合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生产、安全矿长职责

一、协助矿长抓好煤矿全面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主管召开每周的生产工作例会。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等各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三、协助矿长作好召开月、季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逐条贯彻落实。

四、组织制定并落实本矿生产管理各项职责、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充实修改完善,适应生产工作需要。

五、协助矿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整改。

六、定期组织分析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七、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八、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矿山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

九、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十、检查组(井)长职责履行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

十一、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指挥不利、设备陈旧落后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十二、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首先服从安全,发现危急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的,立即下达停产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十三、对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健全,工人无章可循、管理混乱、安全技术措施不当造成重大人身、设备事故负责。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机电矿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管理机电和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负责机电方面和运输方面与井下生产安全协调,监督井下机电设备运行实况。

三、负责采购矿井所需机电设备,如掘进机、采煤机、通风机、刮板输送机等

四、管理地面绞车房、工作面绞车及各种机电设备

总工程师、技术矿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负责组织编制巷道大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计划。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井巷修复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组织探索和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的支护手段在井巷支护中的应用,解决三软巷道和高应力巷道中的支护难题。

四、在考虑井巷布置时,要将井巷布置在岩性好,不受采动压力影响的层位中,避开在三软围岩及应力集中区域布置井巷。

五、负责组织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必须大力推广使用锚注支护工艺和跨巷道回采技术。

六、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立健全井巷施工质量监管体系。

七、对生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要拿出解决办法,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

八、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巷道修复工作受到影响,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情况时,将追究其责任。

九、掌握主要通风系统井巷的支护状况,断面大小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巷修副总、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要求和督促安排处理,并追踪检查处理情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和矿井通风的安全。

十、如果是因为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没有重视、没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解决或视而不见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通风系统不稳定、影响矿井通风安全,将追究其责任。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四

副矿长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开发矿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协助矿长全面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采掘,加强矿山生产、技术管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好矿产资源。

2、严格执行国家“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技术方针,遵守“由上而下、由两冀向中央,贫富、大小、厚薄兼采”的开采原则,协助矿长搞好矿山设计工作。

3、根据总体部署,编制年度采掘技术计划。

4、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方法,降底矿石的贫化损失。

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确保矿山生产任务完成,通过现场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技术评价,提高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

6、参与矿山工程的预结算工作。

7、负责开拓工程的塌方、空区处理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8、负责采矿及井下小矿体、残矿的回采管理工作。

9、收集与生产有关的各类资料,及时建立健全各类生产动态管理图表和台帐。

10、协助矿长,认真抓好矿区的安全环保工作,抓好队伍建设,加强人员管理。

11、根据矿山生产需要,填写采购清单,并作好后勤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五

矿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令、决定,以及矿行政和职大会的决议,对全矿行政工作负全面责任;

2.根据公司规定的职权范围,负责矿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人员编制和行政机构的设置、调整、聘用和解聘本矿中层领导干部;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对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违纪事件组织追查,制定防范措施,签署重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意见,对本矿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负责;

4.掌握全矿开拓布局,协调各生产环节和采掘比例关系,抓好重大生产准备,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效益计划和市场的要求,组织编制本矿远景计划和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定期检查和部署生产和经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生产和效益指标;

6.严格财经纪律和经营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审查、批准各项费用的支付计划,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7.组织开展质量达标活动,搞好标准化建设,确保矿井达标;

8.抓好技术创新,积极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搞好挖潜、改造、更新工作,不断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和劳动效率;

9.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和科、队长会议,研究和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10.抓好职工生活福利,不断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劳动条件;

11.支持工会、职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

12.协调和处理好企业与地方关系,签署矿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决定对外的重大行政问题。

13.组织职工群众切实做好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六

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岗位职责

一、矿长

一、职责范围

1.受公司委托,全面负责煤矿的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区等各级主管部门关于煤矿行业的政策和规定,守法经营。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

3.负责组织制订煤矿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岗位职责、工作权限,草拟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报公司审批,执行劳务用工制度,招聘除矿级管理人员、副总工程师之外的相关人员,建立一个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统

一、高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4.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技术装备和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5.负责组织煤矿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和安全技术教育体系建设;应急和救灾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领导、指挥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含技术负责人)抓好设计、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化、机电、基建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制订煤矿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建立一个严格有序的企业规章制度系统。

8.负责组织制订煤矿年度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实施措施和考核办法,并按要求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9.负责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业务知识的培训,组织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10.负责企业文化和矿区环境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企业精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和矿区环境,创建和谐、文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11.负责煤矿临时派工、劳动定额管理,建立健全临时派工管理制度,坚持 “一支笔”批准的制度,搞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矿井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12.定期组织召开矿务会、矿长安全办公会等会议,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等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等专业例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3.每月下井、跟班、值班次数符合公司要求,随时掌握、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情况。

14.完成政府主管、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对煤矿的整个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有决策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

1 处置权。

2.有对员工的聘用、调动和辞退权;有对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的任用提出建议权。

3.有按主管部门、公司的要求提出机构设置方案权。

4.有薪酬制度、奖惩办法的建议权。

5.有按照公司制度对员工的奖励权和处分权。

6.有煤矿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权。

7.有权拒绝或停止执行上级有关违反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

8.有主要技术方案、作业规程、重大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批权。

9.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一、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的技术管理,是煤矿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分管“一通三防”、地测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分管科室一通三防科、生产技术科、监控室及其他教育培训职能,分管(班组)通防打钻队(防突、瓦斯、通风、粉尘、防灭火)。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制定和审定各项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

3.组织编制全矿开拓接续生产长远规划;开拓方案,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组织编制矿井重大灾害预防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并组织审批日常生产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4.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认真落实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生产的全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在生产的各个环节结合生产现场实际制定相应的保证生产安全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确保不因技术问题发生安全问题。

5.负责分管科室、队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6.组织起草矿井质量标准化计划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参加矿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7.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组织制定“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抓好从方案设计、设备购置、设施施工、日常管理、维护维修、隐患处理等全过程工作,保证系统完善、合理,设施齐全,装备先进,安全可靠。

7.负责井田开拓和矿井地测工作。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搞好矿井主要巷道工程的总体布置和设计,严格控制井田边界,保证矿井安全。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井下巷道中、腰线的给定,确保井下巷道准确贯通。

8.抓好地构造研究,根据井田地构造资料制定矿井水防治、顶板管理工作技术方案,提供准确的图纸和资料,并对具体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9.负责组织扩能改造工程的设计和技术审核工作,负责矿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负责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工作。

10.负责编审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开拓方案和生产接续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建立健全职工教育体系,编审员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12.负责全矿技术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特殊专业和要害工种的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13.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通防专业会、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执行通防、顶板管理规定和问题整改情况,按规定定期审签瓦斯日报表、监测日报表、测风旬报表,制订风量计划。

14.每月下井及跟班天数不得少于公司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技术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15.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7.负责和上级技术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18.负责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管理制度,保证煤矿技术档案齐全完整。

19.参与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分析事故的技术原因,组织制定技术防范措施。

20.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队组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日常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含一般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审批权。

3.有分管工作的考核奖惩建议权。 4.有对“三违”、工程质量等行为的处理处罚权。

5.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三、安全副矿长

一、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分管科室安全科,分管班组检身房;分管业务:隐患排查与整治、反“三违”、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安全事故查处等。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认真落实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矿长监督检查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各队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矿长汇报,提出考核意见。

4.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并保证完成质量。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装备的管理,组织、指挥安检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督、检查,指导、检查安检人员工作,管好用好装备。

6.根据煤矿管理需要及时提出和组织修订、完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协助矿长组织起草矿安全生产发展目标、发展规划,起草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实施措施和奖惩办法, 经矿安全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7.负责分管科室、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落实情况。

8.负责同时抓好分管专业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并安全质量大检查。

9.每月下井跟班天数不得少于公司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10.负责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落实情况,参加审定安全施工方案,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11.负责检身房管理。制定入井检身和初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定期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12.协助矿长组织好安全办公会,做好主导性发言;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3.负责组织好安全例会,主持、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4.抓好安全文化体系的建设,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15.定期组织应急事件和救灾救援预案的演练,不断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一旦发生应急事件要立即协助矿长启动预案,参加和协助矿长组织指挥事故救灾救援工作。

1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执行事故调查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职权范围处理事故责任人或提出处理意见。

17.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日常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的审批权。

3.有对“三违”、工程质量等行为处理处罚权。

4.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四、生产副矿长

一、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采煤、掘进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回采、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支护质量、顶板管理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分管科室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分管队班组采煤队、掘进队、维修队、库管、后勤。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省市的煤矿生产政策、规定、指示和工作安排。

3.会审、贯彻作业规程,指导、督促采掘班组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当生产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编写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掘进和新工作面的投产验收,组织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安装拆除和巷道开口、贯通工作、巷道维修、回收等工作。

4 4.负责生产调度管理。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动态,组织井下生产用物料的运输和储放,搞好综合平衡、均衡生产,协调生产和辅助部门的关系。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

5.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国家规程、井田地质资料、井田开拓情况和生产实际制定矿井防治水方案并组织实施。

6.认真落实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管科室、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生产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落实及处理工作。

7.每月下井跟班天数不得少于公司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生产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8.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生产建设计划,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9.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回采率和支护能力,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10.负责管理火工品管理。组织制定火工品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房管理,确保库房安全、爆炸物品安全。签批火工品发放。

11.负责文明生产及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制定生产环境治理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

12.参加安全生产例会会,做好主导性发言,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3.负责组织生产例会、班组长例会、放炮员例会、顶板管理分析例会;按时参加机电、运输专业会议,主持或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4.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的组织工作。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组织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5.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日常生产计划、方案的审批权。

3.有对“三违”、工程质量等行为处理处罚权。

4.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五、机电副矿长

一、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供电、供排水及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等生产管理工作,分管科室机电科。分管班组设备维修班。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供电、提升、运输、供排水以及机电设备的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和落实供电供排水系统和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3.负责煤矿生产、生活用电、用水工程设计、施工、改造等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用电、生活用水安全。

4.负责机电设备的购置选型、安装、供应管理、配件管理及材料供给计划工

5 作,保证生产需要。

5.负责机电设备修理、保养工作。组织编制全矿设备大、中修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审批,组织计划的落实。按规程抓好机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抓好机电管理达标工作,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完好运行,杜绝失爆。

6.负责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制定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系统使用可靠安全。

7.负责运输、提升工作。制定运输、提升管理办法和作业规程,组织指挥物料、人员的提升和运输并确保安全。

8.负责井下排水工作,严格执行井下防治水规定,保证排水系统的运行可靠。

9.负责机电设备的仓库管理,落实仓库管理标准化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10.认真落实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分管科室、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11.负责分管工作的质量标准化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参加矿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负责设备、修旧利废、工器具以旧换新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审查决定设备、工器具的报废。

12.每月下井天数不得少于公司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生产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13.参加安全生产会,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4.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机电、运输专业会议,每天参加生产调度例会,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5.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的组织工作。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组织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6.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车间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权。

3.有对“三违”、工程质量尤其是设备安装质量等行为处理处罚权。

4.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矿长岗位职责制 篇七

矿长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生产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生产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审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本单位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考核。

11、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

12、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13、定期组织和领导矿山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4、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5、及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矿山事故。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本矿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7、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安 全 员 职 责

1、安全员在厂矿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厂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厂矿矿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厂矿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厂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厂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厂矿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预防事故演习。

6、参加厂矿扩建、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安全设施的验收。

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并进行考核;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厂矿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厂矿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厂矿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12、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对所辖生产范围内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熟悉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组织职工学习并对熟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好对分配到本班组的新工人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4、开好班前和班后会,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和工人的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和注意事项,并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5、坚持交接班制度,保持作业场所的安全、整洁。遇有无力处理的事故隐患上报单位领导,发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单位领导。

6、对本班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主管领导,并采取临时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9、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操作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增强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矿山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宣传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读物、安全橱窗、墙报、专栏等新闻媒介和舆论工具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矿的安全管理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宣传的具体安排:每月办一期安全专栏、墙报,每季度出一次新闻展览橱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宣传评比。

第四条:矿部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例会,主要是学习安全材料、报刊、总结本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星期

四、五全矿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所需的安全专题会议,报告或通报全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弘扬全矿的安全文化,增强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职业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培养职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和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措施。凡在本矿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接 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其它特殊工种的职业性培训,培训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培训。根据需要可分为就地培训,派出培训 或送往大专院校培训。

第三条:企业必须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成立培训组织机构,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有足够的培训经费和书籍资料教材,选择合格的教师和辅导人员,制定培训工作制度,使培训工作正规化,达到普及提高的培训目的。第四条:职工全面培训,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矿部分期分批举办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班,每三年对全矿职工轮流培训一次,每期培训不少于十天时间,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次。培训的内容在重点突出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安全技术知识和思想道德意识同步提高。

第五条:新职工培训,凡来本矿工作的新职工(不论临时工、合同工、固定工)都必须经过本矿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位,异地异厂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离岗半年以上回归本单位的职工均接新职工对待,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六条:特殊工种培训,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必须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0周岁,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有生理缺陷和妨碍从事本作业疾病的人员不能参与培训,更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爆破、高空架设、绞车提升机、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所在行业的专门培训学习之外,必须经过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或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书、证件、凭证件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但必须经过熟练期或使用期。达到以上专业培训条件之后必须接受和经过本矿的安全培训考试,再凭本矿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性。否则,不能从事本工种。第九条:大中专、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按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教育考核的,符合所分配工种的凭考核证件,可不再进行培训考试,但必须遵守本矿的安全规定。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山生产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例》和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条:矿山的探矿、掘进、采矿、回采主体工程必须先设计、后施工,设计要求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第三条:矿山生产的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的人行通道,并将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系统、车场、排水、设施配套。第四条:每个矿井洞口,必须要有入井制度,即:(入坑须知),其主要内容是:

1、凡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检查工作的领导,工程测量、安全检查,本矿和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人员(持证)准许进入井巷。凡下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井巷安全(须知)制度。非工作人员目标入内,酒后神志不清者禁止入井。

2、凡井巷工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井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度,遵守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令行禁止。

3、入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所需工具(手电、雨鞋、安全帽)。

4、杜绝"三违"现象,严守技术操作规程,不玩忽职守,不盲目蛮干,严禁违令作业和擅自乱串。

5、爆破通风要提前15分钟警戒,信号要准确无误,不准在井下存放爆炸物品,不准有盲炮、哑炮存在。如遇哑炮,谨慎排除,做到万无一失。

6、工作之前要过细检查,通过敲帮问顶清理松石之后开始作业,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7、严禁在危险区、采空区、天井口、漏斗下、斜坡道及运输巷道停止,逗留歇息。

8、当班作业不留隐患,照明要齐全,工具有摆放整齐,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签字制度。

9、爱护井下一切设施、设备工具,严禁盗窃破坏。

10、坚持文件生产,不准在井巷大小便。

第五条:矿山生产应认真执行"采掘并举、掘进先行,贫富兼采、采充平衡"的技术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和采矿方法,落实井下安全措施,保障井下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山井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矿山井下生产作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持班制,填写好安全值班记录。第八条:矿山井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地下开采必须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技术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必须规范标准。

2、每个采场中段和分层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 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天井、人员通行的梯子要坚固适用,天井中不能有悬挂物、联络道口不能堆放石块,以便保障行人 安全。

3、矿山井下工作,队长、班长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危险地段不能安排工作,偏僻地点禁止单人作业,下班之前必须清点人数,一同下班。

4、井下作业普遍采用36v低压照明,作业场地保持明亮,不能黑暗,照明线路、动力线路都要整洁,开关、闸刀要安装完整。

5、井下爆破要有固定的时间、信号,放炮前要有专人负责发出警戒信号、标志、警戒线(露天不小于500米),井下不小于100米。炮响后20分钟之内不准接近爆破面,不准有哑炮存在,不准套残眼打钻。

6、井下通风,已形成通风巷道的采取自然通风,通风天井不允堵塞。未形成通风巷道的要有通风设备,较深的井巷要加大通风设备,将新鲜风流送入工作面,不允许在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防止炮烟中毒引起窒息。

7、危险区、采空区、塌陷区禁止作业,必须加固封闭,并要设挂醒目的禁令标志。

8、井下必须安装抽水、排水设施、水坑、水仓要加固栏杆。明显积水要随时排放。要严格注意观测地下水涵水层、裂隙水的涌出。

9、井下施工、开采遇到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现象,发现滴掉石碴,岩石移动、裂隙增大、岩石有响声,就是地压活动的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对地压活动地段要有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0、采准切割巷道,顶帮岩石松软不稳固、或破碎带,断层带,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它原因受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11、矿房采矿必先打通两头联络道,或分层的人行道,梯子与联 络道口要保持稳固安全通道,联络道口不能堆放杂物,要使作业 人员畅通。

12、矿山井下必须坚持湿式作业,禁止打干钻。

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挥系统,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保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厂长担任,消防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条:提高警惕,谨慎小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务。

第三条: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坚持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诱发火灾的违法违纪行为。第四条:配备消防设施

1、装备足够的车辆、水管、水箱、高压水管喷头、水枪。

2、库房重地、楼堂管所、生产单位都要设放、装配灭火器材,(培训好使用灭火器材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干粉灭火器、油 质灭火器或化学灭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准备必要的水桶、砂袋和灭火工具。

4、各建筑设施、厂房、仓库、宿舍等均应设置防火设备。

5、舞厅、会议室多人聚集的场所门窗不能紧闭,要有迅速撤离 疏散的通路。

矿区防火防爆

1、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在矿区以内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 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矿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防爆炸 事故及火灾。

2、生产、生活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技术规 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用电系统引起火灾。

3、合理装卸,定期检查本矿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

4、办公楼、单身楼、车间、配电室、高压电路周围,不允许存 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检修设备、烤烧管道等生产性生火,必须经领导同意,在 周转无柴草燃料的情况下使用。

6、电焊机周围不能有木质器具 和易燃物品。

7、职工家属的烧柴做饭要"曲突徙薪"。监视火源,严防火灾事 故发生

8、车间、办公室、职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别注意生火 安全,铁炉子周围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质器具。室内要保持 空气畅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烟中毒。

9、严禁室内存放爆炸物品,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煤油、橡胶等 易燃物品。

10、禁止在矿区厂区、库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烟花爆竹。

矿区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条:加强矿区交通管理,维护矿区交通秩序,保障矿区道路交通安全,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凡本矿和外来我矿的一切车辆、司助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矿区行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本矿交通管理制度。

第三条:道路管理

1、路段:从周庄通往尖崖沟矿区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包括轻轨巷道),都是本矿的交通要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涉、侵占、堵塞和破坏。

2、养路:本矿对本矿区交通道路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养护。生产单位的路段由所在单位进行养护,不能塌方、冲毁、中断。各种生产施工都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改道和加宽路面的较大工程必须经矿部测绘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施工。

3、保护:在矿区公路沿线,禁止放炮、采矿、掏金、炸石。严禁挑渠、挖坑、放水,禁止上压下挖或开路种地。

4、道路安全要求:

①保持坚固、宽畅、利水的路基。

②矿区道路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信号、灯光。③禁止任何人设置路障,倒垃圾和堆放杂物。④不准在路面排放污水或放水结冰。⑤不准遮挡路灯、标志、信号。⑥不允许占路面摆摊设点。⑦不准霸道停放车辆。

矿区行人安全

为保障矿区交通安全,行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班职工必须排队行走,队列只限单列或两列,队列要整齐,不能并排横列,且忌散乱行走。

2、非上下班行走人员主动向右靠边行走。

3、在来往车辆较多的路段,行人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特别是下坡行车)的动向,提前在100米左右躲让,防止意外,切忌临车横穿道路。

4、重要路段的行人要精力集中,不准织毛衣、做手工活、分散精力盲目让车。

5、任何人不准在停车场、倒车点或危险路段站立、或逗留或故意不让。

6、禁止儿童在车路上或倒车场地贪玩或横穿行走。

7、不准行人追逐,堵截和爬乘一切车辆。

8、行人不准在桥梁、急弯、狭窄路段与车辆抢行通过。

班中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上班期间,应遵章守纪、注意安全、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违 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第二条:上班进入岗位,要熟悉掌握本工种的岗位环境,细心检查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以及当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机械工具、防护措施等,发现故障和安全问题及时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要报告班组长一并进行处理,确认故障排除达到安全后方可工作。

第三条:职工在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班中要精力充沛,情绪良好。禁止在班前中饮酒。体力虚弱不支,神志不清和理智失常者不准上班。第四条:高空作业

1、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或工作面没用平稳的立足地方以及震动的地方,均视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紧系能负荷150公斤以上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带的系桩或物体要坚固牢靠。在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穿底子光滑、坚硬的鞋。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未成年人、女职工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必须有稳固的支架、梯子和工作平台,作业平台不能堆放易滑、易滚和笨重的东西,地面人员不能在高空垂直台下供料或作业。

5、高空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条件,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以及绝缘用具,照明设施等都要使用得当。

6、高空作业班要合格分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工具要装入工具袋,零部件和其他材料要专门输送,上下梯架手中不能拿物件,不准在高空、投掷材料和工具,送往高空的材料、部件、工器具要摆放得当,防止堕落伤害,严禁高空违章作业。

矿 区 作 业

1、进入矿区、车间上班工作,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劳动防护,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穿上工作鞋,女工要盘好发辫,发辫要装入帽内。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穿敞服、裙子、散裤、长袖服,不准包头巾、围巾,不能光脚赤膊进入厂区或车间上班。

2、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岗位,班中不准戏弄、打闹、闲谈、争吵、高声喧哗、瞌睡纳闷,看书看报或做私活。

3、上班先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工作场所,确认本岗位的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照明信号、保险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再进行工作,作业场所不能有任何隐患存在。

4、在操作中,不许跨越运转设备和传动皮带,不准触动危险部位,不能用脚踩、手摸机电转动部位,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衣着、工具靠近设备的运转或传动部位,防止卷入事故。

5、操作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特征和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要爱护设备、保养设备,提高设备的运转率、利用率和完好率。

6、机电设备、各种工器具、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消声除尘设施都要采取谁操作谁负责、谁损失谁赔偿的岗位交接责任制,更换工种时必须交清原岗位的设备和工器具。

7、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关机停车,停电检修要设监护人,挂停电警示牌,非监护人其他任何人不准动开关或擅自进入供电室,专职电工在合闸前要过细检查,确认检修完毕可合闸开车。

其 它 作 业

1、从事毒性药剂、腐蚀剂、粉尘作业的职工和易燃易爆作业人员都要加强自身防护,使用好防毒、防腐手套、口罩和专用保护用品,不准在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点火,作业后要 严格消毒、清洗。

2、从事机修、机床、截割、焊接的作业班,必须是技术熟练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掉链、航车、滑轮、超重工具都要保证安全,防护要齐全,作业配合要联手。

3、矿区装矿、装卸土石工作首先要注意环境,工具有牢固,作业时不能拥挤保证安全生产。

4、各工种的班中作业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生产,做到清洁卫生整齐有序,畅通无阻。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带来的7篇《非煤矿矿山矿长岗位职责》,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